分享到: | 更多 |
子贡问怎样治理国家。
孔子说:粮食充足,军备充足,老百姓信任统治者。
子贡说:如果不得不去掉一项,先去掉哪一项呢?
孔子说:去掉军备。
子贡说:如果不得不再去掉一项,去掉哪一项呢?
孔子说:去掉粮食。
这段对话,表明了信任对于一个国家的重要性。在陌生人社会里,信任不仅不容易建立,而且还非常脆弱,特别容易遭受破坏。政府(官员)的撒谎,对信任体系的破坏尤为严重。而一旦信任结构受到破坏,要想修复则更加困难。
为什么2008年的“躲猫猫”事件之后,只要某一个地方的看守所里死了人,人们都不再相信当地的说辞?因为云南省晋宁县公安机关没有说实话: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的李某是被同号在押人员殴打致死,而当地公安最初给出的答案却是,他是由于玩“躲猫猫”游戏撞墙而死。
为什么杭州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5·7”交通肇事案时,居然会存在“真假胡斌”之争?因为现实让人们认为,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摆平。
被信任危机严重困扰的中国,欲重建信任,唯有进行扎扎实实的制度设计。比如,是否可以考虑彻底抛弃目前“笔录中心主义”的审判方式,让审判真正成为决定被告人命运的阶段?再如,对一些颇具争议的影响性案件,是否可以考虑引入陪审团制度,以使被告人真正得到人民的审判?又如,是否可以考虑让定罪与量刑程序进行适度的分离,以增强量刑的透明度,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当然,再好的制度设计,如果得不到有效的实施,也是形同虚设。制度得以实施是最基本的诚信。如果国家的宪法和法律都不值得信任,都成了被一些人揉捏的对象,那么,公民还能信任什么呢?
如果有人问我,如何才能使宪法和法律有权威?我以为,答案就在“徙木立信”这个流传已久的故事里:战国时期,秦孝公启用商鞅推行变法。由于以往施政者留下的弊端,老百姓对商鞅的新法根本不信任。为取信于民,商鞅便在栎阳城中立一长木。他宣称,只要有人将长木搬到北门,便可赏钱十金。老百姓早已不相信官署的话,无人响应。他把赏金从十金增加到了一百金。这时,一位叫山甲的青年,抱着将信将疑的心态,将长木搬到了北门。结果,他果真得到了一百金。商鞅通过这样一种看起来极端的方式,重树了老百姓对政府的信任。
如果我们的执法者能够切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再强迫一个人自证其罪,不再拿“程序”不当回事,就可以大大地提高司法的权威。反之,如果执法者反其道而行之,则会大大贬损司法的权威。甚至,会让那些本来应该默默无闻的轻罪小案,成为一个极具轰动效应的公共事件。
每一个影响性案件,都可能演绎出当代的“徙木立信”。让“影响性案件”成为重建司法信任的窗口吧!什么时候中国的影响性案件能让民众信赖了,司法信任也就建立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