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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代表民众处置公共事务,理当接受民众的选择和监督。民众的每一张选票,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份同意、一份反对,还有背后更为深广的殷切诉求
一位“老好人”在民主测评中拿了满票,相反,一位敢抓敢管的“黑老包”得票并不靠前。对此一些人私下议论,丢了选票干得再多也白搭。在选人用人中,这类票数与真实的民意扭曲、与干部优劣背离的现象并不鲜见(6月19日《人民日报》)。
原本旨在发扬民主、吸纳民意的测评,结果却沦为庸俗的关系学、小圈子,这样的票选显然有违测评的初衷,也不能反映真实的民意,有必要加以纠偏。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票选就没有价值,更不能以此为由降低票选权重,甚至退到以前选人用人中只唯上的老路。毕竟,从单一的上级任用到群众参与投票,渠道增多的同时,也触动了以往单向化的用人方式,其进步性显而易见。
需要追问的是,习惯于把结团等同于团结的老好人,为何能在票选中拿满票?一般而言,但凡老好人,大多能广结善缘,以利益、感情笼络他人,不使人感觉到威胁,沟通上也并不困难等等。
从中可见,老好人更受青睐,或不外乎两个原因:其一,老好人手中本来就拥有可以支配的权力资源,可以通过一定的给予赎买民意,也即以权换票;其二,选票的权威性并没有真正到位,仅仅凭票选以及选票背后的民意,还不足以撼动官员的权位。因为不信任,很多群众在票选时往往就呈现较大的随意性、随机性。
这些因素,说起来与票选机制本身的优劣关系并不很大,更多的乃是当下官场的生态环境问题,或者是对权力的约束问题。如果民主测评真正落实到位,起到约束官员不当、不法行为的实际效果,必然会在选优汰劣的过程中做到廓清风气。
因此,当下之计,理当持之以恒地推进官员民主测评,不应该有任何的犹疑,更不能因为出现了一些问题就否定测评的价值。当然,若想真正发扬民主、测评得当,还需要相关的制度辅助。
一方面,以严密的制度约束权力,强化对官员干扰民主测评行为的问责。对于那些不干事、专事搞关系的官员,不妨多一些敲打、督责,使其能够或者不得不将精力都放到工作上,而非拉帮结派、蝇营狗苟。眼下,国内一些地方已经开展了对平庸官员的治理行动,以往看似无为亦无害的做官宝典,显然行不通了。不干事的官员不必等到票选,早早地该干嘛干嘛。
另一方面,还需要切实加大票选的权重,让民意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官员的去留。此前,媒体在披露贪官罪行的时候,相当一部分贪官呈现出“边腐边升”的特征。比如,原铁道部副总工程师张曙光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民众的举报并没有对他的不断升迁产生实质性影响。类似的情形多了,必然影响民众的参与热情。只有真正将民意当作设官任职的重要依据,手中的选票才能够发挥作用。
官员代表民众处置公共事务,理当接受民众的选择和监督。民众的每一张选票,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份同意、一份反对,还有背后更为深广的殷切诉求。投票的民众本身不可不慎,而官员尤其要有所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