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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党93周年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通知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这无疑体现出这样的理念: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力量和作用,既取决于党员数量,更取决于党员质量。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党的“细胞”永葆蓬勃生机,不仅需要严格把好“发展党员”这一入口,而且更重要的是全过程激活“细胞”——党员与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中国共产党由弱变强,而且用了很短的时间就成为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可以说是创造了政党发展史的奇迹。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员队伍不断壮大的同时,所暴露出的问题不容忽视。近十年,党员呈快速发展趋势,全国党员总数已超过8500万人,每年增加200多万人,增幅为3%左右。但有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发展党员质量不高,一些不够党员标准的人,甚至存在一些较严重问题的人进入党内的现象,影响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个别党组织有发展党员急于求成的现象。发展党员步入了重“数量”轻“质量”的误区,给那些“抱着镀金心态、揣着升迁心思”的人,混入党员队伍留下可乘之机。“带病入党”,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不仅会增加管理难度,而且会败坏党的形象。一些动机不纯的“伪党员”,不仅会给党的声誉和形象造成损害,更会增加党脱离群众的危险系数。
《细则》的核心是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细则》强调注意细节。但细节不是纠缠于“细枝末节”,而是强调用认真的态度和科学的精神去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要求我们在新形势下发展党员要更加慎重、均衡,要防止把一些不犯什么错误、但也不起党员作用的人发展入党,保证党员质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党员意识的强弱,是判断、衡量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忠诚度的重要标杆,也是判断、衡量党员素质高低和先进性程度的要素。党员意识是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必须把增强党员意识放在永葆“细胞”生机的突出位置。有的人入党的时候,是有党员意识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党员意识在淡化:有的淡漠了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只注重自己是个什么官,不记得自己首先是一名共产党员;有的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平时看不出来,关键时刻站不出来;有的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讲原则,对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行不批评、不斗争,听之任之;甚至有少数党员经不起改革开放的考验,蜕化变质,走向党和人民的对立面,等等。这些没有党员意识的行为和表现,损害了党的整体形象,影响到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发挥,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强化党员意识,党员自身责无旁贷。每一名共产党员,都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入党誓言,无论在什么时候,面对怎样严峻的考验,都不能动摇自己的信仰;无论在什么地方,从事什么职业,都要时刻记着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时、事事、处处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党的威信,坚定不移地为党的事业奋斗。需要强调的是,强化党员意识,党员领导责任重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什么职务,首先是党员。现实中,有的党员领导在群众眼里“不像党员”,只关心自己做什么官、到了什么级别,却长期不过组织生活、不受党的组织纪律约束;有的公开发表有悖于党的组织纪律的言论,丧失了起码的政治立场;有的以权谋私、违法乱纪,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如此党员领导,党性修养去哪儿了?
“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全党提出的要求。党员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党员,不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应该毫无例外地遵守党的纪律;谁违反了党的纪律,都必须受到追究,按照同样的原则进行处理;党内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和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特殊党员。越织越密的制度笼子,越收越紧的纪律约束,给党员干部穿上了“紧身衣”,也提供了一面面镜子,映照着每名党员对责任和担当的认识。
建党93年、执政65年、领导改革开放36年,8000多万党员、400多万党组织……一个当今世界规模最大的政党、一个带领世界1/5人口迈向现代化的执政党,要适应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永葆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就必须让党的“细胞”永葆蓬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