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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说,中科院一研究小组近期发现,人们之所以“宁可牺牲道德准则去追求财富”,人的大脑左侧额下回稍上方一小块区域起到了“关键作用”,相关研究报告已发表在国际期刊《行为神经科学前沿》上。国内专家一本正经地讨论说,将来可以开发出相应的药物或心理疗法,来抑制腐败倾向。
所谓贪腐与人脑的某个区域有关,在我这个外行看来,也算不上什么大发现。人的行为总是受控于人脑的某个区域,以及相应的神经系统,此前科学家已经揭示了很多此种关联。有些贪官好色,而好色与人的下丘脑垂体活动有关,在此之前,人类就找到了催情药和致人性冷淡的药方,但这并没有解决性罪错的问题。
就算科学家确定贪腐缘于官员大脑的神经性病变,那官员还要不要承担贪腐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性亢进是一种神经性病变,如果这种病人实施性犯罪,法律不会赦免其任何责任。但我们也不能由此推导,由于大脑特定区域病变导致官员贪腐,官员还是要承担全部责任。比如精神病人在发病状态下犯罪,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同性恋原来被视为不伦,但后来被理解为某些人的生理或遗传特性,他们就开始争取“权利”,现在同性恋已在国外某些地方合法化,从此光明正大。
用药物治疗或抑制贪腐,据说是一群博士和教授的畅想,我相信有一天这种药物会被设计与生产出来,摆上中国各大药房的柜台。但是给谁吃呢?贪官生病,全民或者全体官员吃药,这不公正。假设限定有贪腐行为的官员有服药的义务,其前提是要揪出贪官,既然认定了贪官,撤掉他的职务不就万事大吉?吃药就成了多此一举。
或许可以考虑得更周到,既不让无辜民众吃药,也不让廉洁自律的官员受辱,惟以谁的大脑相关区域病变谁就服药为原则。官员发生神经性病变,有了贪念和犯行,有权机关可以强制此类人群吃药治病。但既然能够生产此药,以科学的伟力,自然也能生产出解药。在组织部门吃了治疗性药物,回家悄悄买来解药服下,马上又可以做回“原来的我”。
所谓药物治疗或者抑制贪腐的想法,只是一种无聊妄想。人的一切行为都受神经系统的控制,其根源则据说是一系列复杂的生物化学反应,如果人类有兴趣,可以找到药物,调控人的一切行为。这种研究本身没有错。但人的行为终究具有社会属性,人们是否见义勇为,官员是否贪污受贿,男人们包不包二奶,终究是受到社会道德、法律的约束。正是基于人类行为的社会属性,人类确立了一系列价值准则,发展了真善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假丑恶。
相反,人类发明的那些精神药物至今没有使人类行为变得合情合理,更没有使社会变得更加美好。
其实人类已有能有效遏制官员腐败的制度方法,一些国家已有相当成功的实践,不能放着大路不走,幻想通过改造思想、改造人性来预防腐败,现在又幻想发明某种药物,实现对腐败的医学治疗,说到底不过是些旁门左道。幻想越多,走得越专注,只会错得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