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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下午,《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我国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方案要求中央国家机关今年完成改革。(详见本报今日A1、A4版报道)
“上午围着轮子转、中午围着盘子转、下午围着骰子转,晚上围着裙子转”,这是前些年百姓对部分官员一天活动轨迹的形象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铁规和整顿干部作风的活动强力推行,“盘子”、“骰子”、“裙子”们面前的官员身影减少了很多。如今改革的强光再次投射到了“轮子”上,公众不由得翘首以待:这回车改到底能走多远呢?
近20年来,各地关于车改的呼声和试点从未间断,却难有成熟的方案出台。公车改革给公众留下的印象,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当一些单位众多科级甚至股级干部都配备“专车”和司机之时,公车早已脱离了“公务用车”的本来意义,沦落为一种身份的炫耀、地位的攀比。它所造成的危害不止是浪费,更有干部离群众越来越远、特权意识膨胀的危险。
其实多年来,副部级以下干部配备专车,本身就是违规行为。1994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发的《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界定:“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这一规定之所以长期名存实亡,固然有多种原因,但更主要的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比如将事实上的专车冠之以“相对固定用车”等名号做挡箭牌,上行下效,公车腐败“法不责众”的心理便在很多地方蔓延。
如今中央车改新方案明确要“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不仅箭头瞄向的靶子很明确,而且把“挡箭牌”也给一把端了,这应是20年来决心最大、行动最彻底的一次公车改革,可有效防止先前改革中出现的“既拿车补又坐公车”等弊端。而且,对于各级干部的公务交通补贴明确规定了具体数额,划定了“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等上限,操作性很强。篱笆扎紧了,然而一些人若真要削尖脑袋钻空子,仍可能采用“变相”这一老办法。比如,一般公务用车取消了,他可能变个名称叫“执法车辆”堂皇上街;交通补贴划了上限,他可能变个名称增设其他补贴;公众更担心的是,现有数量庞大的公车在拍卖过程中,会不会出现贱卖肥私的现象?这些问题,仍需跟进解决。
改革须有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更要有堵漏的配套措施。就当前中央的车改新方案而言,面临的最大敌人就是贯彻实施中的“变相”。要防这“变相”,唯有强化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下狠心动铁拳予以严厉惩处,使其纵有“变相”之心,也无“走样”之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