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子军:扔了赃款罪责不能免掉
//www.workercn.cn2014-07-21来源: 法制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广东省深圳市科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深圳市深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建彬受贿案近日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被告人王建彬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王建彬落马受审无疑是必然的下场。贪官总不乏替自己开脱罪责冒出雷人藉口,在法庭上也常常是丑态百出,而王建彬当庭喊出的“我不服,我冤枉,我上诉”9个字,更引人发笑、催人反思。
为啥不服?冤情又在哪?据王建彬辩称,一笔300万元贿赂款因为知道不能收于是扔掉了,另外一笔500万港币自己也没有用过一分钱。即便那笔300万元赃款果真扔了,罪责就能随之扔掉吗?
300万元是不是真扔了、又扔哪儿了,似乎压根儿就不值得追问;承认受贿的30万元港币怎么就能收呢?另一笔500万港币何以也能收?而从法院判决扣押在案的赃款港币13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其余违法所得由侦查机关继续追缴这一结果来看,赃款尚未如数清退,既然声称未用一分,那受贿款都去哪儿了?
虽说某些贪官惯于在法庭内外进行各种狡辩、表演,诸如家属收钱自己不知情、为妻治病而索贿、赃款用于慈善捐赠等等,但像王建彬这样“扔了”、“没花”之类,自相矛盾式的喊冤叫屈还真不多见,充其量只能是自欺欺人,给世人徒留笑柄。当然,这也不失为用另类方式警示官场中人,管不住贪欲、守不住底线,即便是扔了赃款也扔不掉罪行,逃避不了法律的严厉制裁。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