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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密云县出台的一项反腐举措引来舆论关注,该项措施意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并建立由退休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学生村官和社区负责人组成的百人监督队伍,定期向组织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干部在工作之余的时间,需不需要进行监督?
历来有一种论调,“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生活”,因此,把监督触角伸到工作时间之外的做法,未免显得过于严苛,且有干涉个人隐私之嫌。
这种观点似是而非。其逻辑前提在于,领导干部在八小时内外可以绝对按程序进行“公”与“私”之间的自如切换——事实上,许多时候这种切换很难彻底。不仅领导干部在日常生活中的所学所思、所感所遇会影响他们的公务决策;而且,因为手握公权力带来的影响力,也会渗透进他们的个人生活。这并非当代中国才有的特殊情况。
中央纪委就反“四风”进行的常规性通报,在其官网上都可以查到。即使进行一个粗略的观察,在屡见不鲜的违纪现象背后,人们也不难发现一些简单的规律。比如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午间饮酒、操办宴席……请注意,这些在“曝光台”上亮相的高频词,指向的时间节点,通常并不处在一般的工作时间,而恰恰是在所谓的“八小时以外”,发生在群众身边,如同“苍蝇扑面而来”。
近来,腐败官员落马者众,不乏省部级的“老虎”。清点这些腐败分子的斑斑劣迹,多有蛇出鼠入的权钱交易、令人咋舌的受贿金额,以及令人侧目的“通奸”情节。这些违法乱纪、伤风败俗的事情,恐怕在正常的工作场合和工作时间里也不太容易做,得靠八小时以外“加班加点”干才行。
“八小时以外”的腐败之所以多发易发,究其根本还是因为领导干部权力随身。其实,和“监督”相伴而行的词,本来就是“权力”。加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本质上就是要监督权力,防止权力在夜色中迷路,在灯红酒绿中、在推杯换盏中、在所谓的“个人生活”的遮掩中溢出本来的边界。
人们常说,腐败分子就是全民公敌,反腐败就是一场特殊的战争。既然是斗争,就有战略战术的问题。从战略上说,既有持久战,也有歼灭战;从战术上,既有阵地战,也有游击战。密云县的这项反腐举措,不妨看做“反腐游击战”的一种探索。
游击队打好了,必然会对反腐败的“正面战场”起到良好的配合作用。一方面,应该追求小规模的人员构成和低成本的经费开支;另一方面,也应该追求高质量的监督效果和大范围的震慑效应。哪怕是拍掉几只“苍蝇”,也会促使掌握权力的干部不断自我反省、自我约束,也会促进整个大环境向风清气正的方向好转。这才是监督干部“八小时以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当然,具体做法可以继续探索,但对腐败形成持续高压态势的共识不应有丝毫动摇。
不可否认,和通过法治、通过建章立制、通过简政放权等治本之策相比,游击战式的反腐,更多是在治标方面下功夫;但同样不可否认的是,在现阶段,反腐败的治标任务依然严峻,治标的努力也一时一刻不能停歇,惟此方能为治本赢得时间,最终赢来对腐败分子、腐败现象战略决胜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