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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什么公务员购买高档小区住房,价钱却比经适房还低?”近日,河南濮阳有群众反映,当地大力建设高档“公务员小区”,而价格只有市场价的一半。记者调查发现,涉事楼盘确为当地面向市直单位公务员定向开发的商品住房,而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则表示,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7月29日 新华社)
资本具有天然的逐利属性,如果开发商在商业活动中放弃逐利,无疑有悖常识。可诸事总有怪例,比如像河南濮阳等地,在被明确要求卡死利润的前提下,开发商依然乐意接活开建,并且还做到了房子建得高大上,在合作方是“政府有关部门”的语境下,这种有悖常识的行为,也就变得容易理解了。
而基于以往政府集资建房被舆论围观、最后分房变“黄”的案例,现在的特供房也往往会变得“合理合规”。这不,当地机关事务管理局面对记者就泰然自若:“小区建设属商业行为,各种手续齐全,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言下之意,在此次建房过程中,政府和开发商早已经规避政策、法律风险,所以不怕查。
然而,限定利润,让利公务员群体,开发商自然也就从项目中圈不到现钱,但这并不等于捞不到利。因为常言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从长远来看,开发商总会将手中的“权力期货”变现。他们早已盘算清楚:咱这次为政府服务,把活干利索,以后在项目拿地和建设上,政府自会亮绿灯。所以,这样的案例,只是戳破了过去“权力直线变现”转为“权力变相变现”的现实怪状。
去年,媒体报道《绿地的政府生意》曾引起舆论哗然。在江西南昌,绿地为当地开发新区,也为政府建福利房,并从这桩生意中分享特别的土地收益。新闻中还报道,拿到“特供房”指标后,有公务员转手倒卖。这透露出了一种连带病象:有些公务员,他们不缺房子,只是由于特殊身份,得到了“排排坐,分果果”的权力变现大礼。
揆诸现实,关于住房,时下存在一种二元现象。一方面,房价虚高,部分民众存在“住不起”的生活焦虑;另一方面,在住房问题上,公务员因其身份的特殊而享有“超市民”的特别待遇,特供房屡禁不止。可事实上,福利特供房是计划经济制度下的产物,按理说在1998年房改停止福利分房后,就该成为历史名词。
“特供房”的存在,要么隐藏着政府帮助开发商拿地的行为,要么就是拿着纳税人的钱给公务员买单,说白了,它有违社会公平。所以,高档公务员小区卖出白菜价的乱象,该好好整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