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文军:治“官赖”要走法治之路
//www.workercn.cn2014-08-12来源: 检察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据8月6日新华网)。
在法治社会,政府理应成为讲信用的楷模。遗憾的是,一些地方政府赖账不还,理直气壮,有恃无恐,被百姓称作“官赖”,严重损害了政府信用,正在或已经危及整个社会的信用体系,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不可小视的破坏力。
“官赖”频现的原因较复杂。从源头上看,由于官员考评机制畸形,地方政府有盲目举债发展的冲动,这是导致政府负债越来越多还不起的深层原因。现在,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提升个人政绩,不切合实际地下达安排“发展”指标,财力有限,只能借债。前面的官员已经借很多债了,你叫后面的官员当还债的官员,他也不会干。这种心态,导致大量地方政府历史性欠债无法偿还。
显然,治“官赖”须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评价机制。要从根本上扭转官员畸形的政绩观,再也不能以GDP论英雄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地方官员举债的冲动。同时,对新来的干部考债务增量,走的干部考债务存量。对于新增债务,必须审计是不是必需的。还可以考核干部任期内的还债率,考核每年还了多少债、减少了多少债务,每年拿财力的百分之几拿来还债。要把这些与官员的考评密切挂钩。对于盲目负债还不上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官员,要摘掉其乌纱帽。
治“官赖”更要走法治之路。对于已经产生的债务,除了司法机关要秉公执行,上级监管部门也要督促“官赖”通过拍卖超标楼堂馆所、超标车辆等方式清偿。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