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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提出,将9月30日确定为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
烈士纪念日,很快将会以法律形式确定下来,并付诸实施。这是对社会关切的积极回应,更是整合优秀历史文化资源、凝聚民族强大精神力量的重要举措。
在烈士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上,社会或许会有争议,但从决定草案说明看,既然把烈士纪念日放在9月30日,即人民英雄纪念碑的奠基日,这又是国庆的前一天,其指向已经很明确。
设立烈士纪念日,有着强烈的现实针对性。慎终追远是我们的传统美德,纪念烈士,崇拜英雄,汲取前行的精神力量,在史志记载中不绝如缕。要正视的是,如今世界众多国家都有“阵亡纪念日”、“烈士纪念日”,但我们却没有。虽然,我们的烈士纪念碑、烈士公园已有不少,但我们的纪念往往显得零碎、分散,这种零散的纪念所产生的精神凝聚和情感渗透,比国家法定的纪念日会逊色不少。更令人痛心的是,近些年来,淡化烈士烈属的情况还相当严重,不少烈士陵园破败不堪;每到清明时节,去公墓祭祀的人川流不息,而烈士陵园却往往冷冷清清;在深山老林里,一些烈士的尸骨还在饱受日晒雨淋;在纪念碑上和地方史志中,一些烈士连姓名都没能留下。
历史的宏大叙事,不免会留下诸多遗憾。对于烈士们的纪念,我们虽不能做到尽善尽美,但以一种法定的方式,以一种可以感知的仪式,对烈士们进行整体的追忆和缅怀,不仅是应该的,也是完全可能的。这种纪念既是还先烈们一个公正,也是对后来者的一种示范与激励。通过法定的方式和固定的仪式,强化对先烈们的集体记忆,日积月累,必定能沉淀成一个民族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
忘记历史,就会失本无根。近代以来,为了民族的复兴,在战场上、在刑场上牺牲的烈士何止千万?他们死难的方式各有不同,一个共同点却是:为了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进步、民众的幸福,烈士们可以不畏千难万险,可以不顾个人荣辱安危,直至慷慨赴死。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精神,正是中华民族传承千古、砥砺前行的奥秘所在。
今天,我们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发展起来后的问题的确不比发展之前少;进行全面深化改革,首先就要向既得利益者和特权阶层开刀;持续对“老虎”、“苍蝇”采取高压态势,意味着一场接一场的殊死较量。面对这样的局势,我们缅怀烈士,有着特殊的启迪。国家富裕、人民幸福,这是先烈们所盼望的;会不会在一片叫好声中迷失自己乃至沉沦下去,也是先烈们所担忧的。纪念烈士,就是要时常扪心自问,我们的一言一行,是否对得起那些前赴后继的烈士?离先烈们的期望与遗愿,我们还有多远的距离?
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中国这头狮子已经醒了,但这是一只和平的、可亲的、文明的狮子。”与有些国家的纪念日是为了穷兵黩武截然不同,我们纪念自己的烈士,是为了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时光,是为了使自己强大后不受他人欺侮,并积极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这,才是烈士纪念日的真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