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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出生的郭鸣成,曾是杭州一名规划建设科副科长。虽级别不高,但权力却不小。他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并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今年初,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审理认定,郭鸣成受贿158万元,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另据报道:2013年,浙江省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贿赂案件中,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就达291人,比上一年同期上升167%。而其中25岁以下新入职人员就有27人,比上一年同期增加23人,凸显“贪腐年轻化”的趋势。
这些年来,不少领导干部在即将退休、安度晚年之际,却因经不住各种物欲的诱惑和腐朽思想的侵袭而栽在“最后一站”上。这种“晚节不保”、人称“59岁现象”,着实令人痛心。然而如今,人们又看到了官场上越来越多的年轻干部走上了犯罪道路,“职务犯罪低龄化”的趋势愈发严重。这种年轻干部“早节不保”的现象,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年轻干部“早节不保”、纷纷落马,令人反思不已。分析起来,教训至少有三:
首先,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干部标准的认识上存有偏差。一个时期以来,少数职能部门在配备和任用干部时,往往强调“年轻化”、关注一下“知识化”和“专业化”,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忽视了“革命化”,正如民间那段顺口溜对此讽喻道:“年轻是个宝,文凭不可少,关系最重要,德才作参考”。由此,导致一些“失察”的年轻干部“带病”提拔后,“病情恶化”,危害了党的健全肌体。
其次,有的单位对年轻干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他们在对干部的管理中,往往是光使用,缺警示;赏“朝气”,忘正气;重业务,轻思想。只注重对年轻干部的专业培训,而忽视和放松了对其思想道德教育和全面、整体素质的提高。致使少数年轻干部不能自尊、自警与自省,缺乏慎独、慎言与慎行,结果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从“不拘小节”嬗变为“丧失气节”以至“早节不保”。
再次,一些年轻干部虚荣心十足,贪图享乐。平素,他们不比清廉,比“拥有”;不求勤俭,求奢靡;不讲奉献,讲享受。总感到:钱囊越丰,消费越高,越显自己“本事大”、“混得好”、“有派头”。于是乎,整天“动脑子”,心想“歪点子”,非法“捞票子”,最后,走上了腐败道路。
谨防和根治“早节不保”的现象,给我们提出了诸多警示和要求:
端正干部任用标准。要严把年轻干部“入口关”,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施行选拔干部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的“四化”标准,真正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切忌过分强调“年轻化”而淡化了其他“三化”。
实施常态预防管理。要建立健全预警防范体系,对年轻干部品行官德方面出现的苗头问题,要及时打好“预防针”,敦促他们“不能腐”、“不敢腐”;要关注年轻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引导年轻干部把更多的时间放在“干正事”上,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干好事”上,把更多的才能用在“干成事”上。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把社会监督贯穿于对年轻干部使用的全过程。定期由组织、纪监等部门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年轻干部“德行测评”,“细致体检”,以鞭策他们防微杜渐,“健身强体”,增强“免疫力”。
年轻干部严于修身。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谦虚谨慎,勤学、敬业、自律;戒骄戒躁,慎情、慎友、慎微,从而永葆党性纯洁和青春活力。
倘能如此,对于谨防“贪腐年轻化”、治理年轻干部的“早节不保”,效莫大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