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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路:吉星高照的贼,走的是人治的夜路
//www.workercn.cn2014-09-02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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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下无贼》里,2B青年傻根怀揣着娶媳妇的理想和对社会美好的愿望上路了,他以为天下无贼,没想到只是一节车厢里就坐满了贼。

  不得不说这世界上,哪怕是贼也是有聪明和愚笨、幸运和倒霉之分的,贼头黎叔一世英明,却偷错了对象,栽在一个他无论如何也看不上眼的傻根手里,而据法制晚报报道,河南驻马店的一伙贼,明明偷了100万,笔录被改为6040元,大盗成了小毛贼。跟傻根不同的是,帮助他们的不是另一伙贼,而是一群人民警察。

  这伙贼精挑细选的作案对象,原本只是想得手多一点快一点,没想到更大的好处还在后头。偷平民的,被偷之人恨不得说得越多越好,本来值1000,往高了报2000;偷贪官的,则是另外一回事了,比如这次的这个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

  县委书记这么做,很显然是因为那100万来得不够正大光明,被查了是要出事的。虽然这钱丢得肉痛,但总比蹲号子强多了,再不舍得再心疼也只能打落牙往肚子里咽。反正钱这东西,既然能来一百万也能再来一个一百万。

  做贼做成这样,你不得不折服于他们的幸运指数之高。你承认了,人家还苦口婆心劝你别承认,千方百计为你开脱,猫做成这样,老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他们可能没想到,自己的口供是非常重要的一环,这一环通了,所有的都通了。县委书记损失了一笔大钱,却保住了头顶上的乌纱帽。警察非常小心地维护了领导的清誉,以后再找领导关照的时候,领导自然也不好意思拒绝了。

  这个案子将他们的利益捆绑在了一起,甚至连小偷也成了受益者,没有谁会傻到自投罗网的。他们给小偷的一点点,自己得到的只会更多。

  什么叫偷天换日,也许这就是吧。这几位手捧县委书记和其他几位领导的贪腐线索的警察,其实都有机会成为英雄一样的人物的,可他们却选择同流合污,对于这种选择,他们甚至没有一点犹豫,想跨进领导的朋友圈不是那么容易的,而他们轻而易举地做到了,不是他们不在乎法律,只是他们相信在权力的庇护下能逃脱法律的治裁。

  只是一个偶然因素让事情东窗事发,要是没有纪委因对赵书记的调查牵出的案中案,这起案子是不是也会石沉大海,或者还要花多长时间才暴露,都成了问题。县委赵书记毫发无损,几位警察多了一座靠山,而小偷呢,没坐几天牢也许就出来了。一切照旧,余波收敛在平静之下,把肮脏和暴戾都掩盖在了水下。

  其实,在类似正阳县的不少地方,防线不是没有相反还很多,警察内部有,警察外部同样也不少,公检法,个个都有严密的防线,公检法以外的监督机制也相当多,但在权力的消融下,这些防线都变得可有可无。而人治,就是贼头顶上那颗高照的吉星,这是一种生态,100万元和6040元是法治和人治的差距,而要破解这一切,恐怕指望某一个贪官的倒台,是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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