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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枫逸:单位公款出书亟待规范
//www.workercn.cn2014-10-15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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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发现,一段时期以来,有些单位、部门利用各种活动,用公款随意出版图书,且图书内容粗糙、质量低下,有的只是追求装帧精美,华而不实……这一现象背离了图书的原有价值,造成公款严重浪费,值得警惕(10月13日《光明日报》)。

  纵观一些单位出版的图书,大都是一些毫无意义的文件通知、论文汇编,完全没有出版价值。这些图书印刷出来后,除了少部分被送给上级领导,或摊派给下属单位,大部分不是常年堆在仓库里,就是没开封就直接进废品收购站。即使那些或送或卖出去的图书,也大都被当事人“束之高阁”,最终难逃殊途同归的宿命。这一现象不仅是对图书市场的一种污染,更造成了出版资源和公款资金的严重浪费。为何还有一些单位、部门对此“乐此不疲”?

  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其一,彰显政绩。单位用公款出书,往往重包装轻内容,动辄要求用铜版纸,彩色印刷,而不管内容多么面目可憎,不忍卒读。说白了,这些装帧精美的图书,无非就是树碑立传、展示形象的载体,只要能向上级炫耀政绩、邀功请赏就行,单位根本不在乎出的书有没有可读性,是否受读者欢迎。其二,沽名钓誉。相当一部分公款出书,是以官员的名义著书立说,树碑立传。在一些官员看来,出书是附庸风雅的包装手段,让别人觉得自己不但是领导干部,而且还是文人雅士,无形之中抬高身价。

  一言蔽之,公款出书也是一种以权谋私、假公济私的隐性腐败。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随意出版图书,不惜付出资源和公款浪费的巨大代价,为的就是满足小团体和个人利益。一些出版机构恰恰利用公款出书“崽花爷钱不心疼”的心态,开出了远远高于市场价的天价,造成公共财政的损失。有的甚至干脆与单位合谋,以回扣返点的形式公然套取国家资金。同时,官员手中掌握丰富的权力资源,在申请书号、缴纳版税、发行销售等环节拥有很多“方便”,等到出书后,又能通过权力资源将书推销给所辖机构及个人,然后“名正言顺”地笑纳卖书款。此外,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出书,内容粗糙、质量低下,甚至书中说一套、现实中做一套,直接影响了政府部门和公职人员的形象与公信力。

  西方不少国家为制约滥用行政权力,纷纷从立法的高度严禁官员任内出书,我国也亟待出台规定规范公款出书行为。一方面,对单位出书引入“看门人”。正如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所建议,今后各单位公款出版印刷各类书刊画册、音像制品等,应由专门机构审核相关流程、环节,确有创新观点、很有价值的方可结集出版,坚决摒弃形式主义的做法。同时,对官员出书筑起“防火墙”。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用公款个人出书;加强公共权力监督,防止各级党政官员利用职权和影响在出书中谋取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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