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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媒体曾以《重名的广场南路,咋就用起来了?》为题,报道了河南郑州高铁东站旁的“广场南路”与先前官方正式命名的其他道路重名,显然违规一事。当时郑州市地名管理办公室表态进行“集中整治”,但2年多过去,且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正式命名通告也已半年有余,违规情形依旧。(《大河报》10月22日)
作为城市窗口的高铁地带,硬是出来一条重名的马路,这会给很多按“名”索骥的市民带来不小的麻烦:比如导航没法选择,快递没法投送,周边业态也会遭遇“名不正”的困扰……按理说,路名重名,纠错就好,但部门之间的扯皮推诿,活生生让“广场南路”成了历史难题。
来看看相关部门的说辞吧:郑州地名办的说只负责起名字;郑州东站地区综合管理办的说这非业务区域;郑州郑东新区管委会将之推给了交警;郑州市交警支队第八大队则说“谁设置谁整改”……看起来人人都是责任人,较起真来人人都无责任。
推诿扯皮,见怪不怪。经济学者樊纲曾在《人间的“扯皮”与科斯定理》中提出:我们生活中处处事事都在与人打交道;我们生命的一大部分就是在人与人之间的各种“扯皮”(被人扯和扯别人)之中耗掉的;社会财富中的很大一部分,就是消耗在扯皮之上的。美国新制度经济学派经济史学家道格拉斯·诺思和约翰·瓦利斯曾试图测算美国经济中交易成本占资源耗费总额的比重,研究发现,提供交易服务各部门所用掉的经济资源,在1870年占美国国民总产值(GNP)的25%,而在1970年增长到50%以上。
当然,有些交易成本没法避免。但从现代治理来看,就像制度经济学对“产权明晰”奉若圭臬一般,权力者对“责权利对等”的明确,是第一要义。眼下,自上而下在止庸治懒,各地也都在晒权力清单,但权力清单外的事情,也同样要紧。就像郑州的那块路牌,也许都不在这些部门的“清单”之内,但从权力伦理出发,哪家不该把这活儿揽过去?
一块路牌,折腾了两年还没解决,究竟是谁的责任呢?这个问题,恐怕需要确立“首问负责制”来解决。也就是说,尽管按规定不是你的责任,但民众找不到具体责任人的时候,相关被“首问”的部门要接单,要带着问题找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