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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说,去年以来,人民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近50万名,限制乘坐飞机、软卧等34万余人次,2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慑于信用惩戒履行了义务。
“执行难”,这个我国特有的社会顽疾已存在多年——债务人不守信用,欠债不还,尤其是人民法院法律文书生效后,70%以上的债务人不履行义务,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经济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今年初,中央8个部门又和企业会签了《“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联合惩戒对“老赖”产生了威慑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本版刊登的这期关注制假售假问题报道,是读者来信版“关注诚信缺失问题”系列报道的最后一期。自6月10日以来,本版一共刊发了16期、上百篇稿件,从政务、经济、社会等领域,对诚信缺失现象予以集中披露、曝光。特别是中央文明委召开推进诚信建设工作座谈会并发布《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后,本版连续推出11期(包括这期)“向失信行为说‘不’”系列报道,通过建设性舆论监督,鞭挞社会生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中形形色色的失信行为,有力地配合中央相关部门推动实施诚信制度化建设,为诚信社会、诚信中国增添“正能量”。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我国经济总量已跻身世界第二的今天,诚信社会的建立却远远落后于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并成为阻碍经济健康有序运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绊脚石”。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威。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将诚信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这是我国出台的首部国家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规划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明确了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密切相关的34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有了规划,也有了制度,如何落实、执行、维护规划和制度,在全社会形成不能失信、不敢失信、不愿失信的态势,是一个关键问题。其实,对于多个领域中的失信行为,我国已颁布不少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了追究、处罚的条款,但由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状况普遍存在,以致触目惊心的失信行为大行其道,其恶果是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感,影响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影响社会稳定,影响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损害国家声誉。
法律惩罚有力,诚信才有根基,诚信社会才能建立起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举措。相信随着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推进,诚信社会的春天终会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