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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实现这个总目标,就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
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离开德治的法治,犹如缺少滋养的人生,难免导致行为乖张;离开法治的德治,好比缺少规划的生活,虽丰富却凌乱。法治与德治的关系,也就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践行法治重在实施,执法者只有公正执法,不徇私枉法,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平正义,才能让人们相信法律、依靠法律。这个过程中,道德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我们不能保证每个执法者都能铁面无私。落实德治重在培养,培养人们正确的道德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人们在社会活动中自觉遵守。这个过程中,法律的力量举足经重,因为道德还未能被足够敬畏。
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法治的重要性就在于它能实现国家和平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民主;德治的魅力就在于能增强人们的理想信念,促进社会文明。
加强法治,我们正在构建完备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们在立法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果,比如食品安全法保障我们舌尖上的安全,同时更需要我们积极监督、及时举报;比如旅游法保证我们拥有愉快、安全的旅程,也需要我们以身作则、文明举止。严格的法律无疑将更有力地打击犯罪,为人民的生命财产保驾护航,但也离不了群众的支持配合。我们坚持法治,并崇尚德治,就能不断创造新的辉煌。
法治与德治共举,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是根植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个最根本的特点就是立足中国国情,这也是法治与德治共举所必须遵循的。基于这个遵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符合客观发展规律。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充分发掘德治的力量。
法治与德治共举,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打造一个拥有铁的纪律、领导有方的执政党,就能巩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党员干部责任重大,必须严以律己、遵纪守法,如此才能“上行下效”,发挥无穷的榜样力量。要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加大德治力度,培育党员干部执政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足共产党人精神之“钙”;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零容忍态度打击腐败行为、惩治腐败分子;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通过各种方式,坚持法治与德治共举,使党风政风更加廉洁、党政工作更加高效。
蓝图已经绘就,目标已然明确。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要有充分的自信和强大的定力,春风化雨、久久为功,坚持法治与德治共举,让前途更加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