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整治“猎枪上的腐败”不能拖
陈弘毅 谭畅
//www.workercn.cn2014-12-01来源: 法制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新华社“新华时评”11月14日发问,湖南误杀民众的狩猎官员被曝光了,还有多少枪支弹药在仰仗着权力的护卫,用于满足官员们的“野好”?不到一个月,官员的“野好”竟再次夺命,福建武平又发生了乡镇干部“误将人当成野猪击中致死”事件。
类似事件发生后,舆论普遍聚焦:为何这些干部会有猎枪?还有多少猎枪被干部非法持有?为何“误杀”事件不止一次发生,类似事故能不能彻底被遏制?遗憾的是,我们没有看到相关部门的正面回应。
我国法律对枪支的管理十分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公安、检察、海关等系统的公职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方可配备公务用枪。
依据上述法律,不论是湖南衡阳案、福建武平案,还是此前的新疆塔城官员误杀瓜农案,涉案官员持有枪支都明显属于违法行为,其背后折射出对官员持枪问题的监管漏洞,值得警惕。
近期猎枪下夺走的两条人命警示,整治“猎枪上的腐败”刻不容缓;对于“猎枪上的腐败”,必须严惩不贷。(陈弘毅 谭畅)
据新华社福州11月30日电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