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政府部门在设计收费项目时,不光要管好“前端”,更要塑造一个透明、合理的“后端”,这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
你可能关心过在路边停车要收多少钱,但未必了解你交出的停车费流向了谁的腰包。新华社记者日前调查发现,一些地方的停车费大都没有进入政府财政。拿北京和上海来说,至少有一半停车费没有进入财政的口袋,而天津地方财政的相关收入甚至为零。与之相对照的数字是,车主每次在路边停车,要交十几元甚至数十元的停车费。
随着国内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多,路边原本免费的停车位面临越来越大的压力,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各地陆续出台了路边停车位收费政策,旨在调节路边停车位的周转率,控制道路侵占现象。换言之,当初对停车收费,在很多地方政府的解释话语中,并不是“为收费而收费”。在收费制度设计者的眼中,它具有一举两得的功效——既能提高公共资源利用率,避免“霸王”长期占据停车位的现象,又能够用收取的停车费进一步改善交通。
但是,这种有着美好愿景的收费项目,区别于政府直接收取的税款,是由停车企业向个人收取后,再向政府主管部门上交的。经营停车项目的企业出于商业考虑,自然会截留一定的利润。问题就在于,停车企业获得利润的比例并没有得到约束,他们收了多少钱,又支出了多大的成本,应该获得多少合理利润,变成了一笔糊涂账。况且,停车收费属于特殊经营项目,只要收费区域合适,这几乎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因而,哪家企业有资格来分一杯羹,主管部门有主要发言权,这其中是否存在“利益联盟”令人生疑。
在收费制度的设计问题上,有关部门历来非常积极踊跃,打着“维护公平”的旗号,不断地推广新的收费项目。除了路边停车费,最近广受公众吐槽的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其存在的依据竟然也是“公平”。国家卫计委给出的依据是:取消社会抚养费,对响应国家号召、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不公平。至于种种“附加费”,人们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就“被公平”了,附加在水费、电费之上的“小钱”,到了收取者那里,很快形成了聚沙成塔的效应,变成了缴费者怎么也想不到的一笔巨款。
人们心甘情愿地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交钱,是希望社会秩序得以维护,公共利益得以平衡。然而,因为没有一个健全的使用规则,相关职能部门往往是在向公众收费时工作很“精细”,收费之后的后续工作则比较“粗放”。于是,有的收费变成了沉睡的资金,躺在某个“被遗忘”的账户上见不了阳光;有的脱离了财政约束,或成了主管部门谋福利的工具,或干脆流向了私人腰包。如此,很多收费项目表面上披着正义的袈裟,里面或许跳动着一颗“花和尚的心”。
其实,政府在税收之外,以收费的形式调节公共利益,本来的确是一个精细化公共治理的路线。拿道路停车来说,有的车主可能经常有在路边停车的需求,有的车主只是偶尔停一两回,还有的可能根本不需要。面临极其有限的道路资源,通过收费这种经济手段来实现再分配,控制部分群体对公共资源的滥用,本来是一个效果好的办法。但是,收钱固然干脆利索,如果收上去的钱没有得到好的分配和利用,那么,收费非但不能解决公平问题,反而会制造新的公平问题。
政府部门在设计收费项目时,不光要管好“前端”,更要塑造一个透明、合理的“后端”,这才能取得公众的信任,让他们在交钱时没有顾虑。如果没有能力发挥好金钱的杠杆作用,甚至放任收费失去约束,那么,还是把要钱的手缩一缩为好。人人都不希望权力的“利维坦”是张牙舞爪的怪兽,而更愿意接受一位平和有礼的老人的裁决。那些打着“公平”旗号的收费项目,在伸出手之前,还是把指甲给剪平了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