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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将对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膨胀,大搞“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形成约束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出台,首次明确提出对重大事项决策实行终身负责制,成为岁末年终一道独特的风景线。这一意见的精神核心,就是规定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要实行主要领导终身负责制。这种规定有助于减少相关领导决策时违反民主程序、搞“一言堂”、随便“拍脑袋”等行为,有效减少行政决策上的乱作为现象。
不知自何时开始,“换一任市长就换一种规划”“换一任领导就上马一项新工程”在不少地方轮番上演。由于缺少终身负责制和及时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一些领导干部把这种做法变成捞取资本的手段,不考虑“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而是实施“为官一任、造孽一方”——不惜寅吃卯粮地举债上马新项目,大搞形象工程制造政绩;自己升迁走了,却留下一堆“烂摊子”,让当地群众啧有烦言。
由于缺少终身负责制和及时有效的监督,在这些政绩工程、形象工程背后,常常容易滋生权钱交易等腐败。一些官员或许以为,反正自己在一个地方、一个岗位上干不长,只要不在当地或某个任上被查出问题,三五年后自己到了其他地方,“新官不理旧事”,也不会有啥危险。
从全国查处的不少腐败案例来看,怀有这种心理而“落马”的官员实在不在少数。他们无视群众呼声,搞“一言堂”,随意决策上马项目,甚至插手工程具体事务,违规指定承包商、施工方,大肆捞取好处,还很有可能造成“问题建筑”“豆腐渣工程”为害社会。
针对这一问题,党中央着眼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远战略考虑,统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一体推进,对这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无疑将对一些地方主要领导干部无视领导班子决策的制度规定,权力膨胀,大搞“一言堂”和肆意“拍脑袋”决策形成约束。
安徽省制定的意见,正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体现。不过,在看到这一规范意见的积极作用的同时,也要防范新的“不作为”思想产生。
毕竟,原来领导干部可以大胆拍板,政府决策不仅能出政绩而且还能给个别人谋私利,而如今决策将会有终身连带责任,甚至可能在离任和退休后担上风险,难免会让一些干部产生“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心理。如果他们在应该积极决策的事情上面由“乱作为”转为“不作为”,让本该早就研究决断的事情始终处在“正在研究”中,会使决策“议而不决”没有下文,并滋生出新的“为官不为”。
对此,在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方面,有必要在防范乱作为和防止不作为两个方面发力,多措并举。既要遏制权力出笼、推动规范决策,还要大力治懒治庸,以“懒政就是腐败”的要求,以更加详细的制度安排,及时吸纳民智,将事关当地发展的重大事项列入政府系统重大事项日程表,并形成科学的决策进度表,推动相关事项进入决策轨道;同时,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由专家、律师等组成的政府事务顾问团队的作用,推动政府决策更加民主、更加规范、更加科学、更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