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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志勇:村里举债应有风险防控机制
贾志勇
//www.workercn.cn2015-01-20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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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有媒体报道,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焦村镇长官村村支书因举债建新农村欠4000万元无力偿还,寻了短见。据焦村镇镇长说,长官村村支部书记李小军生前为新农村建设四处借贷,欠下不少债务,自寻短见的原因应是多方面的。

  尽管造成悲剧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4000万元债务放在谁身上都会成为巨大压力。笔者认为,当前有些情况值得反思:一些乡村实现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推进新农村建设,步幅迈得是否太大,建设举债额度是否太高而未顾忌其中风险?许多地方为了发展而举债,已造成“有能力借、没能力还”的现实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后果不堪设想。

  在笔者看来,应高度重视举债风险评估及论证问题尤其是举债风险防控体制机制建设问题,以确保举债适度,安全无虞。政府举债时特别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债务偿还规划或计划,起码有偿还债务的时间表以及资金来源或渠道。此外,要跟进项目资金的管理与审计,强化财经纪律,做到专款专用,遏制腐败现象,堵住违规支出的漏洞或口子,使举债风险可控。

  要控制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镇政府的举债风险,就要掌握好新农村建设等具体工作的进度或进程,步幅不能过大。这就必须克服急功近利的政绩观,防止犯主观冒进的错误。如果没有一套可行的举债风险防控机制,就很难防止农村基层粗放型、拍脑门决定型的举债行为。大额资金到手,基层干部就可能忘乎所以,支出时大手大脚。最后出了问题,就得由村两委班子一把手或村支书承担。此外,一村的发展以及因发展而发生的举债行为,必须按规定召开村支部全体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必须考虑偿债能力。不然,上述悲剧就很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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