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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违反“八项规定”大吃大喝,吃的还是国家保护动物“娃娃鱼”,并对暗访的记者拳打脚踢。在当前高压反腐的形势下,这样的新闻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但事情却实实在在发生了。
1月21日,深圳警界多名官员酒楼吃娃娃鱼,被市民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一共有28人参与该饭局。不过,事发后据称当事人自掏腰包买单。记者暗访后亮明身份,遭赴宴官员殴打,并抢走相机、手机。
在感叹官员如此作为的胆色和底气同时,笔者认为有四个未尽之问值得深究。
一,事件发生在1月21日,为何直到26日才有相关新闻报道?这中间长达5天的时间中,相关方面都做了些什么?为什么对事件没有及时披露与曝光?
更严重的是,记者被打报警,警察赶到后,为什么“却协助施暴人员离开”,甚至拒绝记者查看监控录像固定证据等诉求?如此出警是否违反相关规定?事件背后到底隐藏着多大的后台与能量?
二,28人参与饭局,具体都是哪些人员?其中有多少是官员?又有多少是在职的,多少是退休的?这些人又因为什么聚在一起吃喝?
三,28人吃的到底是什么?媒体报道称是“娃娃鱼”,其学名大鲵,中华鲵,是世界上现存最大的也是最珍贵的两栖动物,国家二类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不仅对贩卖、杀害、运输野生保护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追究责任,对吃者也是要追究相关责任的。那么官员们吃的“娃娃鱼”,到底是野生的,还是养殖的?大吃“娃娃鱼”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四,到底是公款吃喝还是自掏腰包?我们显然不能任由参与吃喝的官员说了算。因为“自掏腰包”的说法至少有两大疑问:一是事后表达,明显做不得数;二是“自掏腰包”吃顿饭,何必28名官员聚一起?
官员聚众吃喝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吃“娃娃鱼”涉嫌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殴打记者同样违法,并且是对媒体与记者相关权益的严重侵害,对舆论监督权的无视。
对此,相关部门在介入调查之后,必须做到客观公正,解答公众疑虑,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