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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国祥:监督政府“限牌”,人大应有作为
易国祥
//www.workercn.cn2015-01-28来源: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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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年底深圳的车辆限牌,引发了今年开年之初广东省法制办启动合法性审查,这被媒体评价为“兑现依法治国,广东又开风气之先”,展示了一种公众期待的新气象。不过,广东省政府的审查在学者建议下进行,实质上是按照既有规定履行职责。目前,尚未看到深圳市人大有什么相机而行的动作。

  按照《监督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规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有权对市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包括公告)中有超越法定权限,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义务的情形的,予以撒销。其具体程序,一般是在深圳市车辆限牌令发布30日内,人大对其进行备案审查。深圳市政府在收到书面审查意见后三十日内,反馈是否修改并说明理由。

  笔者强调要优先启动同级人大的备案审查,一是基于深圳市是属于较大的副省级市,它本身有地方立法权,其人大对本辖区重大事项理应承担起责任;二是深圳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包括行政体制改革在内的许多综合改革,一直在这里试点先行,由一个辖区内的权力机关监督执行机关,它应该在这方面作出表率;三是由本市人大监督本市政府的一项行政指令,它占有许多优势和资源,能更好地代表人民参与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事务,提高监督效率。

  假定深圳市人大对政府限牌令至今仍然按兵未动,或者动而未言,可能的原因是囿于同级监督的氛围还不到火候,因为在一个熟人社会,即使走这个法律程序,也可能抹不开情面;还有,上一级政府已经打响了“发令枪”,深圳市人大如果也启动法律程序,会不会打乱仗,万一结论不一样,到底听谁的?

  如果真出现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深圳市人大自己没有依法及时作为应是原因之一。现在由广东省政府进行系统内部处理,也面临着处理的复杂性,即上级纠正下级,相当于“老子教育儿子”,正如有评论指出,“内部人思维”具有某些共性,即使是上下级之间也有可能利益一致,所以,这个合法性审查面临公信力方面的质疑。

  虽然广东省法制办也会按法规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与同级人大处理这事比较,在公众眼中,“是听上级的,还是听法律的”,仍然难以避免这样的习惯性猜测。前者有可能强化对上负责的惯性,而后者则有益于彰显对人民负责的理念,其法治含量一定更高。

  对于城市中比较特殊的深圳来说,车辆突然限牌的确是一件“减分”的事,那么,市政府如果在事后接受同级人大监督,要么自证清白、要么纠偏差,对比同样有过类似争议的京沪粤津杭等大城市,又不失为“敢于吃螃蟹”。再说,人大的监督有必要少走“审议、检查”这样容易大而化之的老套路,有些“非常规武器”老不用,都让被监督对象产生出一种别样的“安全感”了。

  近期,内蒙古一地方人大常委会两次否决警方关于刑拘人大代表的申请,获得的是许多负面评价,人大系统亟需树立正面有力的监督形象。从依法治国的全局来说,同级人大如何监督同级政府,在地方需要一个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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