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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民政厅副厅长鲁锋日前对媒体表示,2014年,陕西对1118名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进行了清理规范,887名党政领导干部退出社团领导职务。下一步,该省还将进一步深化“政”“社”脱钩,重点清理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基金会中担任职务。此举引起社会各界积极反响。
社会组织是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第三种力量,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的数量和种类均实现显著增长。但是,“政”“社”不分的顽症始终制约着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的“第三方”作用,导致我国社会治理中呈现严重的“二元化”结构:即在政府与公众、政府与市场之间始终缺乏一种有效的、独立的、依靠专业信用生存和运作的沟通、协商、代言议价组织。近年来,在诸如公共产品调价、行业管理矛盾、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事件中,上述“短板”的存在造成政府善意不被理解、民意诉求难以传递,社会治理效果因此大打折扣。
此外,社会组织行政化也是另一种隐形的权力垄断根源,必然导致权力边界暧昧和权力寻租。长期以来,我国很多行业协会、认证机构、监测检测机构等社会中介组织官办色彩浓厚,服务意识淡薄,独占着大量政策红利,近年来发生的套取国家科研经费、专项补贴等诸多腐败案件中都有此类“社会组织”的影子。去年以来,围绕政府改革,国务院积极推行引进和购买第三方服务,社会中介组织就应该是第三方服务的重要供给方。因此,只有加速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才能为社会公共服务市场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应该看到,清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的兼职任职只是社会组织去行政化的第一步,从体制机制上实现权力脱钩、利益切割才是社会组织成长壮大发挥应有作用的根本条件。因此,陕西省不走过场,一方面把下一步清理重点放在离退休干部兼职任职上;另一方面把大量社会组织登记权限下放至县区的作法,实为切中政府改革之要义,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