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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正视现行监督体制下监狱执法监督的漏洞,在内部监督之外激活检察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第三方监督渠道,保障服刑人员申诉举报权利,推行监狱执法信息公开。
发生在黑龙江的“监狱风云”,进入强有力的问责程序。经省检察院指导督办,齐齐哈尔市检察机关决定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讷河监狱看守大队大队长刘艳东立案侦查。此前,已有三名责任人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包括讷河监狱监狱长、政委在内的14人受到处分。
喝酒、赌博、打游戏创收、囚犯自杀,一系列匪夷所思的现象,在黑龙江讷河监狱不断上演。在舆论“挤牙膏”式的监督下,这一省级文明监狱的真实执法生态得以渐渐呈现,荒诞之境令人惊叹。如此执法监所,如何能够实现改造犯人、矫治犯罪的功能?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针对监狱内部的执法渎职和腐败,严厉的问责自然是实现规范秩序的必要之举;但从长远和普遍的角度看,个案问责能否终结监狱乱象,能否将监狱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暴露无遗并彻底解决,显然都是未知数。据披露,类似恶性事件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在讷河监狱接连发生,每一次处理并未为治乱画上句号。而诸如20元的酒狱警在监狱里卖到100元之类的事情,更是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近年来监所里不断爆出的各类事件,足以说明监狱的执法生态不堪乐观。如果只是将原因归结为“个别的干警失去了底线”,那么真实的执法生态可能很难彻底改观。
监狱民警与服刑人员沆瀣一气,直接原因可能是监狱管理存在问题,相关法规制度不能得到严格遵守,而背后的总根源乃是监狱这一封闭的执法场所,缺乏基本的监督制约。虽然我国早就将监狱从公安机关转移到司法行政机关管辖,体制改革带来了监狱执法的很大改观;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监督,监狱如同一座座密不透风的堡垒,媒体记者进不去,外界民众更是对内部状况一无所知。囿于部门关系,像检察机关这样的异体监督也很难奏效。此次如果不是受害民警举报,暴露出的问题依然有可能内部消化处理。
可见,像监狱这样的封闭化执法场所,其执法生态倘若只是局限于执法者内部自我监督,权力在缺乏透明度的环境下很难逃脱变质腐败的厄运。而一旦执法者变坏,其治下的监狱可能就不再是一个犯罪的矫治场所了,反倒更可能变成一个制造犯罪、复制犯罪、传播犯罪的“大染缸”。为此,必须正视现行监督体制下监狱执法监督的漏洞,在内部监督之外激活检察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的第三方监督渠道,保障服刑人员申诉举报权利,推行监狱执法信息公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大监狱执法的公开透明度。或许在法治的理想设计中,监狱原本就应该是“透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