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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锋:对抄袭不能止于撤案约谈
李英锋
//www.workercn.cn2015-01-29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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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的山东两会,提案质量被摆在重要位置。根据1月26日山东省政协副主席郭爱玲所作的《政协第十一届山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山东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以来,对40件涉嫌抄袭的提案予以撤案并对提案者进行约谈。(1月28日《中国青年报》)

  民间有句俗话,叫“天下文章一大抄”,现如今,文贼也确实很多。可是,如果政协委员也好这口,而且还是组团抄袭,那么这种提案舞弊现象无疑会让人大跌眼镜。

  抄袭提案现象暴露出少数政协委员宗旨观念错位,没有正确看待自己的身份和职责,缺乏对职责的敬畏感和忠诚感,缺乏参政议政的诚意,也暴露出在一些地方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的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政协委员提案流于形式,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按理说,在前期走访调研、了解情况、征集民意、查阅信息、收集材料、思考提炼的基础上,撰写提案、提交提案、监督有关部门对提案的办理和回复,是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履行职责的一项主要工作,也是政协委员的义务。如果连提案都懒得写,一抄了事,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糊弄政协组织和公众,那么他们就是在毁政协的名声。

  政协委员抄袭提案亵渎了政协提案工作制度,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很坏,对此,当地政协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并且公示,不能止于撤案约谈。唯有如此,才能对抄袭者起到惩戒作用,对其他人起到警示作用,让政协委员看清提案工作以及参政议政的责任底线。同时,各地各级政协机关都应以此为戒,举一反三,不仅要卡住抄袭提案、虚假提案,还要积极封堵代笔提案、拼凑应付的提案等不合格提案。

  对付上述不合格提案的一项非常有效的措施,就是推进提案办理、回复工作的公开透明。如果政协机关能够把所有提案的内容以及有关部门的办理情况、答复意见等信息通过网络等媒介晒出来,公众就能进行全面的监督,能够对政协委员和办理部门形成有效的倒逼和督导,政协委员和办理部门就有了足够压力,就必须认真准备、认真办理、认真答复、认真履职了。

  当然,人大机关也该从政协委员抄袭提案问题中汲取教训,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代表议案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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