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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同志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表示,“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明确地发出了一个重要信号,党内严禁搞团团伙伙,也绝不容忍结党营私、拉帮结派。
同学、老乡正常一起坐一坐,叙叙“乡愁”、忆忆“学情”,在情理之中。但是,现实中一些所谓的“同乡会、同学会”,以同乡、同学的名义“拉铁杆”“拜兄弟”,定期不定期聚会,利用手中掌握的政治权力、职务便利和在官场形成的“影响力”,形成以同乡、同学、老同事、老部下,或心腹知己为链条的小圈子,互相荫庇,以寻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甚或结党营私,罔顾党纪国法,进行非组织活动。
这样的帮派是怎样形成的?有人用“抱团取暖”来概括,但要看这样的“团”是怎样“抱”起来的,又取的是什么“暖”。他们有的是拉关系,找靠山,攀龙附凤;有的是立山头,举“头人”,选边站队;有的是官商结盟,投桃报李,利益输送。
“帮派”“团伙”现象危害很大,破坏力极强。常言说,“朋党兴,政事乱”。同乡会、同学会盛行,会严重污浊党内风气,恶化政治生态。一些干部嘴上喊着“做人民公仆”,而私底下却千方百计地想着抱大腿、找靠山、往上爬。有的把分管领域当成自己的“势力范围”,任人唯亲,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有的只认门户,不认组织,只认“主子”,不认上级,甚或只认是不是“自己的人”,而不认是否对党忠诚。更为严重的是,将“乡缘”“学缘”,演变成宗派主义、山头主义,谋“家天下”,修“土围子”,搞阴谋诡计,给党的领导和团结统一带来严重影响和危害。
所以,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谨防少数党员干部打着“同乡会、同学会”的幌子结党营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内“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也指出,党内决不能搞封建依附那一套,决不能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那一套,搞这种东西总有一天会出事。作为组织,必须严肃依规依纪治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巡视监督,对拉帮结派的行为一旦发现,就要约谈诫勉、刨根问底、坚决查处,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