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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新华社全文播发王岐山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依法治国 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调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报告从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等方面,部署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要任务。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是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依据。加强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们党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仍存在许多有待改进的问题,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健全,一些法规制度因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而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这个核心,抓住腐败现象易发多发这个关键环节,以教育、监督、预防、惩处等法规制度为主体,建立健全门类齐全、层次分明、上下连贯、结构严谨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增强法规制度建设的系统性和规范性,使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内容更加全面,要求更加具体,责任更加明确,执行更加有力,充分发挥法规制度的整体效能,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需要对现有的法规制度进行科学审视和系统梳理。对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要继续贯彻执行;对有缺陷的法规制度,要进行补充修改;对需要细化的法规制度,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法规制度,要适时加以废止;对需要建立的新法规新制度,要抓紧研究制定。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重点是完善党内组织制度,如差额选举、职务任期、干部交流、岗位轮换、亲属回避等制度;完善党内领导制度,如集体决策、分工负责等制度;完善党内工作制度,如任期目标、实绩考核、请示汇报、职务开销等制度;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如权利保障、民主生活等制度;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如党务公开、民主评议、离任审计、信访举报、责任追究、引咎辞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家庭财产申报登记等制度。通过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使党内逐步形成一个内容科学、程序严密、系统配套、行之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网络,形成一个自律与他律、自觉与规范相统一的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链条,使各项法规制度在空间上并存,在环节上紧扣,在功能上互补,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法规制度之要,在程序与细则;法规制度之效,在贯彻与执行;法规制度之魂,在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与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要把科学的法规制度设计、严格的法规制度执行、有力的法规制度保障结合起来,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关键环节,健全党内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做到用法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重典治乱的意志,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切实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正、清廉、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