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时政-正文
邓聿文:国企腐败严重 损害执政基础
邓聿文
//www.workercn.cn2015-02-10来源: 中国青年报
分享到:更多

  曾做过中信集团老总的孔丹近期在接受媒体访问时,坦承国企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他说,国企是国家经济的支撑和骨干,是遇到风浪时候的大锚;中国的国企起到了这个作用,其在主客观上实际都成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

  既然国企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政府就必须把国企搞好。另一方面,说国企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并不表明它就不是人民的或人民不能从国企中得到好处。因为共产党是以人民利益为自己的利益,没有党的特殊利益,国企的利益自然应当为全体人民所分享。而人民要分享利益,同样需要政府把国企搞好。

  遗憾的是,目前国企的一些状态并不尽如人意。日前,中央巡视组公布了对七家大型央企的巡视结果,被巡视组批评的中国联通、中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中船舶七家央企,都是行业老大,却存在不少问题和腐败。巡视意见称它们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靠啥吃啥”; 违反“八项规定”“顶风作案”;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内部监管流于形式;选人用人体制腐化,“带病提拔”“跑官要官”;“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黑金”“黑洞”“严重违规”等是巡视意见中出现最多的字眼,甚至出现了“吃里扒外”。这些问题一个个都触目惊心,能不让人忧心吗?

  提起腐败,人们一般想的总是某些政府官员腐败,其实,无论从腐败形式还是查处难度来说,国企都有过之而无不及。原因在于企业是一种经济组织,有着产出和利润压力,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要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率,客观上需要一定程度的集权。因此,企业领导比起政府官员有着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有集权的地方就容易腐败,但和政府不同的是,企业可以把各种腐败说成是市场交易和企业创新之需。

  当然,企业的属性只是为国企领导的腐败提供了一个客观诱因,如果监督到位,或者国企数量不多,企业领导要搞腐败就困难得多,腐败的后果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严重。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总结中石化陈同海案的教训时曾指出,最重要的原因是企业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没有建立健全,保证权力规范运作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企业主要负责人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制约,容易导致滥用权力。早在多年前,国资委领导黄丹华就曾表示,国企腐败缘自三大缺陷:其一,企业因权力构架不合理、职责不分明和法定责任不到位而缺乏对权力的有效制衡;其二,某些人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理想信念淡薄、法纪观念缺失和心态失衡而生成腐败动机;其三,由于制度的缺陷以及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缺位或流于形式而构成腐败机会。

  从根本上讲,国企腐败在于其多级代理所导致的所有者和经营者的信息高度不对称,致使国企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内部人控制问题。这加上不受或少受约束的权力,给了国企领导对国有资产的绝对支配权,使得他们轻易将国企变成领导个人的国企。

  与政府的权力结构一样,国企的权力结构也是金字塔型的,越往上制约力度越小。政府官员还受到同级纪委制约、上级和社会的监督,而国企一把手所受的这样的监督力度相对较弱。虽然国企普遍意识到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结构,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相互制衡与协调。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国企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企业领导人特别是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基本上是由行政权力任命,而且往往为了实现企业的决策效力,很多企业都是两权合一(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或三权归一(董事长、总经理和党委书记一肩挑),让“一把手”大权独揽。这样,也就导致企业内部机构虚置和企业决策程序形式化,内部不存在有效制约主要领导人的力量,从而为其把集体决策变成个人的独断专行创造了条件。

  此种情形下,要监督一把手只能依靠外部的审计和国资委的考核。外部监督虽有一定作用,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也不可能有效监督,何况很多国企领导人的行政级别要高过监督者的级别。因而,国企领导若不高度自律,十有八九会发生腐败。

  可见,要解决国企的严重腐败问题,就必须解决国企长期存在的内部人控制和对国企领导人的权力监督问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非是要减少所有者的委托——代理链条层级,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落实公司化的治理结构。除此之外,还需要实现企业治理机制的市场化和“党管干部”原则的有效平衡。后者是国企作为中共执政基础的一个体现,对于国企的主要领导,都是由党的各级组织部门来负责任命和管理。而党对国企领导的考核,一般是政治考核,即考核其是否对党忠诚,有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并不考核他的经营业绩。

  因此,就必须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创新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国企高管的管理方式,改变国企“一把手”集权体制,加强组织人事、经济审计等专门监督,同时明确国企领导人的委托代理关系,强化其职责意识,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使媒体监督、公众监督及主管部门与相关机构的监督能够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也需要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打破国企对重要资源的控制与垄断,减少国企数量。可在竞争性行业,实行国企的战略性退出;在非竞争性行业,打破国企垄断并使之股份化。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就是一个思路。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