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昔龙:“捞人”止于司法公正
//www.workercn.cn2015-03-10来源: 北京晨报
分享到: | 更多 |
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因贪腐问题于2010年被中纪委双规,其子闫某先后给同学父亲尹某328万元,尹某称其在中纪委有关系,可以把闫永喜捞出来,且保证不会判刑,结果闫某上当受骗。而早前媒体报道,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为捞出被中纪委调查的其下属何宏达,通过丁羽心找到 “有关系”的刘某,先后付给刘某4400万元,结果也是被骗。
类似这样“捞人”被骗的案例不胜枚举,但当事人往往还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甚至心甘情愿被骗,他们在出事后找辩护律师时,大多也是冲着这个律师是否有“关系”而去,而对于案件本身专业问题则不是首要考虑的,只要某个律师有“关系”,并承诺了结果,当事人就愿意不计代价地付出,把专业服务妖魔化成纯粹的“拉皮条”活动。有记者从相关司法机关了解到,近年来谎称“有关系”能“运作”或“摆平”有关方面,以此骗取钱财的案件数量和涉案数额均呈现上升趋势。
无论是闫永喜还是刘志军,他们均曾经是大权在握的高官,比普通人更看得清、看得透司法弊病之所在,于是毫无例外地将“关系”作为首选救济途径。我国司法公正曾饱受诟病,司法公正首先是程序公正,在一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长期处于封闭性调查状态,家属聘请的律师迟迟得不到会见,这自然会让人想到找“关系”,而所谓的“关系”也正好利用案件信息的不对称去骗人。
令人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了有关司法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提到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推动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审判执行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期待这些举措能落到实处,真正树立司法公正形象,让“捞人”者不再有生存的空间。
编辑:曹茂竹
夏昌奇:官员的非正常卸任 2010-09-30 |
高福生:“反腐”掌声最密集见证民意的热烈... 2011-03-07 |
吴 乔:反腐有决心民众才有耐心 2013-01-10 |
新京报:用法律让民众看清刘志军的罪与罚 2013-04-11 |
新华每日电讯:依法审判刘志军昭示法治精神 2013-07-09 |
刘志军:法治精神的彰显 2013-07-09 |
新闻快评 2013-07-31 |
兵 临:政法委自揭家丑为执法固本清源 2014-02-12 |
杨 涛:“捞人”骗子缘何能大行其道? 2014-08-11 |
红网:我们拿什么来保护举报人 2009-0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