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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离你有多近”系列评论之三
李英锋:用法律武装自己,为幸福护航
//www.workercn.cn2015-07-29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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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段时间,在农村养猪的表哥给我打来电话,说他和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被村委会单方面修改了——提高了租金,表哥和村里据理力争,没有结果。表哥很气愤,告诉我想去上访,并询问上访的渠道。我向表哥建议,如果与村里实在协商不成,应该优先走诉讼途径,不宜盲目上访,既然有承包合同在,有土地承包法撑腰,应该胜券在握。表哥听从了我的建议,提起诉讼,不久赢了官司,维护了原合同的效力。事后,表哥向我感慨道,法律真管用,以后要过好日子,还真离不开法律。

  我所认识的一位从事棉花加工的企业主也从依法办事中尝到了甜头。以前,他没有自己的品牌,产品定位和质量很不稳定,他还曾经因掺杂使假、冒用他人商标被执法机关查处曝光,遭受了很大损失。近年来,他的法律意识和品牌意识逐渐增强,不仅陆续申请注册了两件商标,还以此为基础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恪守诚信,提升产品质量,打造自己的品牌,逐渐获得了市场的认可。现在,他早已摆脱了当初那种小打小闹的状态,在本地和外地有了很多固定的合作伙伴,企业越办越大,越办越红火,效益可观。

  笔者身边的这两个例子都和法律有关,都是在法治建设的大潮中民众依法办事的微小浪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来把握,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同其他三个“全面”的关系。

  实现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党和政府各部门,以及广大民众的努力。民众既是法律的调整对象,也是监督法律适用、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力量,更应该是践行法律、从法律中受益的主要群体。因而,在这个进程中,民众必须要做一个积极的参与者,而不能做消极的观望者或破坏者;必须要亲近法律,敬畏法律,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努力培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习惯,包括依法生产经营,依法生活,依法参与社会活动,依法发展,依法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对政府进行监督。只有用法律武装自己,恪守法律底线,善用法律武器,才能为幸福护航,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才能把个人的梦想汇聚到“法治梦”、“中国梦”中。

  当然,培养民众的法治思维与培养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司法、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依法治国的列车高速安全前行,各级领导干部就要带好头,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深入人心,让民众在每一起案件和每一起行政行为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向他们传递依法办事的信心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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