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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中央各部门的2014决算与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公款接待)决算数据集中向社会公开,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三公经费问题。根据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统计表显示,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是94.7亿元,到现在是58.8亿元,在短短的5年内,中央三公经费就削减了35.9亿元。(7月28日新华网)
不得不说此次公开的数据表明,这是党的十八大的召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取得的一个巨大的成就,更体现出廉政文化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公开三公经费是顺应了历史的潮流,符合广大群众的心声,更是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公开三公经费首先是可以让民众清楚看到政府的明确支出,政府的钱怎么花?花在哪儿?为什么花?值不值得花?民众心里都有本明细账。没有公开就没有监督,公开了三公经费,民众可以时时刻刻监督政府的资金流向,从而遏制权力的膨胀。其次是增加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互动。公开三公经费,民众可以随时查阅政府工作,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意见能及时接收,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处理。民众和政府常常交流,不仅拉近了干部群众之间的距离,增进了感情,更让政府工作具备效率。再者,中央各部门的公开三公经费可以起到一个良好的带头作用。从中央带动地方,层层公开,下级部门纷纷效仿,从一个公开到全部公开。政府工作的公开范围越大,就越透明,百姓的知情权就越能得到近一步保障,同时也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
所以,公开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凡事不可能一帆风顺,三公经费的公开与否最初也存在着巨大的争议。有一部分人认为,三公经费涉及政府机密工作,不宜公开。但是我们看到的是一些官员打着机密工作的幌子,实则中饱私囊,满足自己的享乐。2011年汉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汉台分局干部余艳平挪用公款162万元人民币;2013年三亚市交通运管处副处长周某和崖城运管所所长杨某等18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采购车辆、收取保护费等,涉案金额达200多万;2013年琼海市交通局以学习先进经验为名,派去考察的63名干部除了半天的业务交流外,其余时间皆在风景区,并恶意使用公款1万多元。这一桩桩,一件件,寒的均是百姓的心,更是对廉洁的亵渎。
如今,三公经费的公开已经成为必然趋势,是否曾经遭到阻碍已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务的公开将会成为廉政文化建设的必然条件,亦是顺应民意的必然条件。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政府的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检验,就不要怕来自四面八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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