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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苍蝇”的不止中央纪委,最高检也亮出了重拳。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将从今年7月至2017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当最高检用专项整治的形式披露查办和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时,我们发现,扶贫款,专项补助金,甚至是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金,农村低保,这些关乎农民生存的专项资金,都会成为个别基层干部眼中的唐僧肉。(8月11日央视《新闻1+1》)
若不是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张佩山挪用8.21亿的案件被中纪委通报,恐怕惠农资金领域还会“风平浪静”,众多苍蝇蚂蚁还会围着惠农资金这块“唐僧肉”大快朵颐。本该是农村群众的救命钱却成为了基层干部的“盘中餐”,不知养肥了多少“村蝇乡鼠”,整治农村这一行政末端的贪腐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我国农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在特殊时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使得农村发展蒸蒸日上,但到了现阶段,村民自治使得村干部有了“土皇帝”一样的绝对权力,“一言堂”、“一支笔”、“一伙人”等现象普遍。试想大量惠农资金如流水般在这些人眼前流过,他们轻而易举就能中饱私囊,而且由于监管失范,很难被察觉,更是让他们“胃口与胆量齐飞”,这种情况下再谈把国家的实惠福利落实到村民头上无异于痴人说梦。
监管空白形成贪腐黑洞。对于省、市、县、乡这些级别层次的领导干部来说,有完善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更有纪委机关的内部监督,极大地防止了腐败的发生。可即便如此,这些单位还是会有腐败,对于没有处于监督空白的村级机关就可想而知了。
“如果我们的反腐败工作最后的压力不能够传导到我们的基层一线,那么我们的这些民心工程,可能就会成为闹心工程。那也就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这种好的政策,本来应该落实到最后到老百姓那是幸福100米,结果却成了问题多多的困难和苦恼的100米”。看来要想治好惠农资金的“坏死病”,就应该想想如何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神经末梢”。
政策漏洞百出使得有空子可钻。近来年,国家对于三农问题的重视体现在大量惠农政策的出台,伴随着政策扶持而来的是大量的支农、惠农和扶贫资金,在这个过程中整个的专项补贴项目申报、审批、发放、验收等等环节看似密不透风,实际执行起来并不严谨。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宣传不到位,很多村民由于信息不畅通,根本不知道国家给自己发了什么“福利”;二是,缺少追查机制,农村普遍文化水平不高,这些资金的发放和申请大多要用到书面材料,而且环节众多,村民难以独立完成,只好全权委托他们的“代理人”——村干部,而且事后也不追问资金是否真正到达村民手中,这样一来,即使被村干部贪污挪用也难以知晓。
造成惠农资金被蚕食鲸吞的原因还有很多,但不管怎么说,加强基层权力监督,完善基层法制法规,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帮助村民享有本该属于他们的权益的不二法门。
文/高世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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