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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推荐干部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党委书记平时就要对干部的德才品质、能力表现、廉洁情况多做了解,实名推荐是责任的体现。”商洛市委书记胡润泽说,如果推荐的干部有问题,要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并进行“一案双查”。(8月12日,新华网)
商洛市最近实行的党委(党组)书面推荐、党委(党组)书记实名推荐,任前考宪法、考党章、考廉政法规的“三推两考”的确算得上选人用人重要事项上的一个创新。从陕西省委组织部最新的干部选拔任用民主评议结果来看,干部群众对商洛市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两项满意率均达97.5%以上,可见的确推出了好干部,考出了敬畏感,树立了重基层、重实绩、重实干的用人导向。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推荐制度涉及对“问题干部”的推荐倒查,让人眼前一亮。
虽然早在2002年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明确指出:“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但从实际来看,这一规定执行的情况并不理想。河南省漯河市时任市长吕清海2011年8月25日被省纪委“双规”,这距离他7月初全票当选仅仅49天;2011年7月,时任开封市长周以忠被河南省纪委宣布实施“双规”,可就在周被带走的前一天,河南省委组织部还曾派考察组来开封,考察周以忠“是否适合担任开封市委书记”,其结果居然是顺利通过;胡方瑜在当天的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长顺县政协换届选举中当选为政协副主席,不到1小时,就被纪检机关宣布进行“双规”,堪称史上最“短命”官员。这些官员之所以“短命”根源固然在自身贪腐腐败、违法乱纪,用“双面人”假象忽悠同事、麻痹组织,但上级组织部门用人不察、识人不严,推荐考察流于形式也是关键。
带病提拔的问题官员被查处常见,而“没把好用人关”的推荐组织和个人却少见被处分。“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好用好干部不但关乎事业能否顺利开展,更关乎一方政风政气。可见对于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来说,把好干部队伍入口关是发展需要,更是本职所在。在这个关键性问题上出了大错、栽了跟头,本身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处分,而不是就此揭过当做什么事都没发生。
问题干部推荐倒查的确很好,但还需完善健全的制度来说话。以钉钉子的精神把每一个环节相应的应对措施都变成白纸黑字,再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和结果,发现一起就彻彻底底的查处一起,而不是喊喊口号、提提目标,遮遮掩掩、不了了之就完事。同时要健全干部考查机制,通过实践看拟任干部的业绩,通过民间口碑评价干部声名,既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上察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