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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写进双开通报,霍克并不是第一个。查询中纪委网站可以发现,仅中纪委今年通报的中管干部双开稿中,就先后有斯鑫良、栗智、钟世坚、徐钢有这样的表述,而如果算上中纪委网站通报的其他级别的干部,则不下20名。(8月13日新华网)
近日,中纪委网站通报了21名对抗组织调查的干部,其中还包括了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福建原副省长等“要员”在内。尽管这些被调查的干部采取了隐匿、转移财产、销毁伪造证据以及订立“攻守同盟”等各种花样来逃避纪委调查,但最终还是难逃“厄运”。笔者认为,受贿者与行贿者订立所谓的“攻守同盟”,在强大的调查机关面前,只能谓之“蚍蜉撼树”,不自量力而已。
首先,“攻守同盟”可能在一时半会儿会“考倒”调查官员,但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其他的证据浮出水面,“攻守同盟”也必将瓦解。纪委调查人员作为调查贪腐案件的专家,有了丰富的反贪经验,什么样的“刁民”没有见过?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所谓的“同盟”不过是一时的“障眼法”小伎俩罢了,最终还是会被专家的“火眼金睛”识破,“螳臂当车”式的同盟显得甚是荒唐可笑。
其次,所谓的“攻守同盟”不过是暂时性的“利益小集团”,是靠“共同利益”才成为了“绑在一条绳上的蚂蚱”,“共同利益”就是那条“绳”。“利益联盟”的双方甚至多方利益格局并不相等,只要把他们的“共同利益”之“绳”剪断,“攻守同盟”也就自然瓦解。对于这种并不是“患难与共”的“真感情”,可以采用孙子兵法上的“反间计”、“倍则分之”等战术,对行贿受贿者区别对待,各个击破,即可瓦解“同盟”。
再次,“攻守同盟”的同盟者不过是各怀鬼胎,心存侥幸罢了,这样的心理防线并不牢固。从人性的角度来讲,当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时,谁都有可能撕破“同盟协议”;从“出师无名”的角度来讲,这场较量在刚开始就已分胜负,“攻守同盟”的瓦解只是迟早而已。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变再多的新花样也离不开“邪不胜正”的自然法则。“攻守同盟”式的负隅顽抗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斩断自己最后的“一线生机”,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
在中央的高压反腐态势下,仍然有顶风违纪者变化出新花样不断挑战中央纪委反腐智慧与能力,这就需要纪委部门擦亮“火眼金睛”,不断增强反腐的能力,继续加大惩治力度。不过,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再强大的“攻守同盟”也不过是“纸老虎”、“稻草人”,最终也势必难逃法网恢恢。
文/易水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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