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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12”天津爆炸事件发生7天后,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党组书记杨栋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8月19日《南方都市报》)
“8.12”天津爆炸事件无疑成为近期社会广泛关注和思考的热点事件。那么多鲜活的生命又离我们远去,那么多家庭从此没有了欢声笑语。每年大大小小的安全事故发生了不少,每次安全事故发生后,无不例外地排查整改,无不例外地问责,无不例外地总结经验教训。可之后呢?大都无不例外地忘了,安全事故又无不例外地发生。一个行业出了安全事故,不相关的行业多隔岸观火,认为与己无关。少有人真的去“举一反三”,即使是出事地、出事单位,更多的是向社会表明态度,免因态度模糊遭社会抨击。至于过后的安全问题,也考虑不到那么多了。安全问题谁也无法保证,只能是走一步算一步了。真出了安全事故,能大事化小的就化小,能小事化了的就化了。实在是推不过,处理责任人跟社会有一个交待。鲜有人主动站出来承担安全责任引咎辞职的。
在此,笔者不禁想问,我们的公职人员出了什么问题?人民群众的安全是天大的事。这个理每个在职的官员都明白。可明白了而不认真地从根本上去重视去解决。关于“8.12”爆炸事件,如此大的安全事件没有任何一个部门为此而“自责”,也没有任何一个负责人主动因此而“引咎”。对于这样 “带血”的安全问题,位了给人民群众一个负责人的态度,安监局长被调查成为了“情理之中”。笔者忍不住想问,“突发事件”难道是官员落马的“生死劫”。安监局长有问题,必须被调查,这是法律程序,但是为什么总是等到有突发事件发生后,才发现此官员有贪腐问题,这样是不是太“此地无银三百两”呢?
其实,安监局长被查不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面对“天津之伤”,人民群众更关心的这些血的教训,如何才能避免?公共安全体系和我们每一个人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国家对构建公共安全体系必须非常重视。公共安全的主体责任是各级政府,所以安全监管部门更应该主动作为,把问题考虑得复杂些,预案更充分些,预警更准确些,信息更通畅些,管理更到位些,措施更有力些。这些都是需要痛定思痛后认真去解决的问题。
生命诚可贵,安全价更高。重视安全,就是重视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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