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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法者强则国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其中法治政府是重中之重。在基层的经历让我认识到,解决当前利益分配矛盾、社会戾气严重的关键,在于建立一个“有法必行”的政府;推进社会规范有序、群众尊法守法的关键,在于提高政府“有法必行”的能力。
依法行政的第一步应是依法厘清职责,全面履职、简政放权。在这方面,政府要“雷厉风行”。要尽快在各级政府推进“三个清单”的建立,把政府“必须为”、“可以为”和“不能为”的方面清清楚楚晒给公众。同时要鼓励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作用,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并且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法律顾问制度,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合法。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明确了权力边界,执法就要“言出必行”。目前,基层行政执法工作存在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必须下大力气解决。比如,整合执法队伍,加强部门联动;规范执法资格,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公正文明执法,细化裁量标准;落实执法责任,加强责任追究和倒查,等等。
依法行政,还必须建立完备的监督体系和机制,让监督“先知先行”。不仅内部要有专门的监督部门,各级纪委要发挥“防患于未然”的作用,而且还应有层级监督,建立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纠错问责机制。同时,更要推进社会监督,加强舆论监督,创新网络监督,让权力真正运行在阳光下。
民以吏为师。推行依法行政,必须抓住“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身体力行”,自觉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要推进执法部门领导追究制度,同时坚决防止领导干部对执法活动的干预,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思维。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作为一名小小的基层“县吏”,不仅应有郑板桥那种心忧百姓疾苦的情怀,更要按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恪尽职守、夙夜在公”,敬畏手中的权力,有权绝不任性,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贡献力量。
(作者为朝阳区朝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