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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琳:评议员拓展了公民参与司法的深度
//www.workercn.cn2015-09-11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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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议员多来自于民间,这些“草根好声音”也有助于在贴近多数民意表达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对于某一个案的更多共识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首次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一起故意杀人申诉案公开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申诉方和受邀人员意见。除了申诉代理人、案件承办人之外,还有12名社会各界人士作为本次论证会的评议员参加了论证会。

  12名评议员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英美法系国家里的12名陪审团成员。鉴于来源不同、权责不同、两者所处的诉讼阶段也不同,可认为这是两种制度。但这两种不同的制度又都建立在“公民参与司法”这一基本的诉讼理念之上。

  司法向来被认为是法律从业者的领地,引入来自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评议员来充分参与司法活动,看上去仿佛是有悖于司法的“精英化”改革,实则不然。因司法的职业化更强调司法的技艺属性,而公民参与司法则更多是为了校正司法可能出现的偏颇。司法的职业化与司法的公民参与并不冲突。相反,他们还是相辅相成的一对。

  公民参与司法的热情持续高涨,这与人类社会正遭遇的信息产业革命紧密相关。在这个自媒体时代,源于西方的司法神秘主义加速消退。司法的权力垄断、知识垄断、信息垄断都被打开了缺口,以“神秘”来强化司法权威的传统路径已然坍塌。就新一轮的司法改革来说,从过去的“封闭型司法”向开放型司法、合作型司法转型,已成必由之路。

  公民参与司法不但是自媒体时代的倒逼,也是司法内在的本质要求。尤其是,中国的司法系统还屡受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的不当干扰。积极、有效的公民参与其实也是抵抗外来干扰的不二法器。

  十八大以来,冤假错案的平冤纠错明显加速。在检察环节,刑事申诉部门是启动再审的关键部门,也是与新一轮信访改革相对接的职能部门。信访本是一项行政制度,它如今要回归行政的本源。而信访案件中,有超过7成是涉法涉讼案件。如何在法定管道内消化这些案件,持续考验着检察机关的司法智慧。

  最高检的首次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就选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其息讼止争的姿态已非常明显。当然,引入评议员也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与民众之间的距离。尤其是评议员对案件的处置都发表自己的观点,这将有助于检察官们在“兼听”之下确保程序正义的实现。而评议员多来自于民间,这些“草根好声音”也有助于在贴近多数民意表达的基础上,寻求社会对于某一个案的更多共识。

  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论证会之前已有一些基层实践。这次最高检察院的着力推进,不但要承担个案的平冤纠错或定分止争,更应通过实践总结出具体的程序规范,为公民参与司法提供更多助力。

  (作者系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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