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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第二批核查问责不作为情况的汇报,厉督真抓实干促发展。
除了专门听取核查问责情况的汇报,国务院常务会议其实多次强调了要加大对官员不作为现象的惩处力度。可以说,向不作为现象亮剑,是与严厉反腐同时进行的吏治行动。防止官员不作为风气的蔓延,也丝毫不能低于对反腐的重视程度。
从情况汇报来看,在前期第一批已有7个省对59名干部问责的基础上,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期、土地闲置、棚改迟缓等不作为问题,截至8月底,第二批核查中又分别收回中央和地方存量资金109亿和2966亿元,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近期还有20多个省(区、市)将依法依规对包括厅局级在内的200多名干部问责处理。这样的成效,足见核查工作的动真格和力度之大,但反过来也说明,当前官员的不作为现象依然还较大程度上存在,对不作为现象的问责和防范,仍不能松懈。这也是李克强总理提出“下一步,国务院还要组织第三批(核查问责)”的原因所在。
在深化改革和反腐背景下,加大对官员不作为现象的问责治理,正当其时。当前各个领域内的改革举措都频密出台,官员不作为,则意味着改革落实有被架空的风险,成为改革的“拦路虎”。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更需要的是敢改革、善于改革的主动作为的官员。重用改革者,首先就要对那些不作为的官员施加压力。而在反腐背景下,也不排除一些官员出现“站队”心理或倦怠心理,而甘愿做“太平官”。为打消这些消极的为官情绪,对于不作为进行及时的问责和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把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与督查结果衔接,用问责利器祛除不作为的‘病症’,让不作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不作为的干部,该问责的要问责,该‘挪位子’的要‘挪位子’”、“必须问责到人,打到痛处,采取有效措施,不护短不遮丑。”……常务会上,总理的这些强调,无疑点到了打击不作为现象的痛处和重点所在。事实上,“不作为就挪位置”本应成为官员认知和制度防范上的共识。
“干部干部就是要干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传承千年的古训。”为官不作为,就是对为官本性的背离,让不作为的官员占据官位,就将形成“劣币驱逐良必”的不良效应。因此,对那些发现存在不作为现象的官员,就应该予以即时的问责和清退,以保障让敢作为、会作为的官员有施展能力的舞台。
在当前的背景下,一方面要继续通过常态化的核查问责来对不作为的存量进行及时清理和纠偏。留给完成今年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的时间已只剩下第四季度,还有哪些因为官员不作为而未落实、未实现预期改革目标的领域,要及时发现并整改,确保紧迫感和效率。另一方面,对于为官不为的现象,还应该有更严密和严厉的制度设计,以打消一部分官员的侥幸心理,真正确保对不作为现象的查处和问责都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让“不作为就挪位置”落到实处。
对不作为官员问责,让不作为付出代价,就是对于敢作为、善作为的正向激励。不作为的官员下去了,敢作为的官员才能上来,如此,才能形成一个具备活力和效率,敢于做事、敢于改革的公职人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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