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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截至8月底,我国分别收回中央和地方存量资金109亿元和2966亿元,处置闲置土地31.25万亩,也就是说,中央和地方给了一些资金或项目,却因为某些官员懒政而闲置。近期20多个省(区、市)将依法依规对包括厅局级在内的200多名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3000多亿元放在那里,既没贪污,又没挪用,怎么也要被问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第十五条,“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职”。这里的决策严重失误,既包括资金投向决策失误,也包括该用于发展投资的资金闲置不用。前者的损失可能是资金受损,而后者则是错失发展机遇,两者都会造成现实的或潜在的巨大经济损失。
也许有人会说,不能因为在某一件事情上“不干事”,就问责一个官员。其实不然。涉事官员可能在其他事情上有所作为,但放着如此巨大的发展资金不用,任其躺在账上睡觉,给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这绝非可以功过相抵,逃避问责。如果即便给国家造成了巨大损失,不干事的仍然心安理得地“坚守岗位”,长此以往,不干事对我们的事业造成的损失可能比乱干事还大。
宁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这是相当多“太平官”的座右铭。而“太平官”之所以“太平”,关键在于有关规定没有得到严格执行。我们有一系列的问责制度,其中就包括对庸懒散的问责制,但是,从实际情况看,大多问责还是集中在治理乱作为上,而对不作为造成的潜在危险认识不足、问责不够。在许多情况下,不干事对我们事业造成的损失往往看不见摸不着,没有量化参照。这就需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把不干事造成的状况放到桌面上。据悉,国务院要求各地对闲置资金和土地制定督查办法,推动各部门、各地方主动自查、层层督查,并把查出的问题和整改进展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监督。同时提出,要把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与督查结果衔接,用问责利器祛除不作为的“病症”,让不作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果真如此,不干事真的也会“出事”,将倒逼官员不仅不敢乱干事,还兢兢业业干好事,不误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