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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反腐工作的许多网民都亲切地称呼中纪委书记王岐山为“老王”,而这位让贪官怕,让百姓爱的“老王”也常常有“反腐妙语”出炉,令大伙津津乐道细细品味。近日举行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老王就再出“妙语”,他在剖析一些经典案例时强调,子不教,父之过,令人深思。
从组织关系上而言,干部为“子”,组织为“父”。干部犯错误,组织有责任,犯了错的官员的上级领导更是责无旁贷。倘若一个处于权力上游的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怎能保证不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情形?“父”是“子”最重要的“老师”,“上行而下效”可不仅仅是随口说说的。而就算领导干部自身不出问题,组织工作流程没有披露,但若对属下官员不依照党章党规党纪严格要求,不履行好对他们的领导、教育和监督之责,人人都只想做个“老好人”的话,属下官员早晚也会出事,身为“上官”的诸位同样难逃其咎。既然为“父”,就要对“子”负责,怎能对他在错误道路上行走视若无睹?怎能坐视他一步步划入深渊?此所谓“父之过”也。
从干群关系上来说,则是官员为“子”,百姓为“父”。正如许多革命老前辈强调的那样,不论他们多么位高权重,他们仍自认是人民的儿子。同样的道理,每一个走上领导岗位的官员,不论职位大小,不论权柄轻重,都是人民群众之子,这可不是“侮辱”他们,百姓本来就是官员的“衣食父母”啊。所以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承担起“父亲”的职责,有义务对官员进行监督,有责任对不靠谱的“子”进行惩处。不能说抱着“不关我事”的态度,对官员违法乱纪行为骂几句了事,甚至抱着看热闹乃至羡慕嫉妒恨的心态。今天你觉得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视身为人“子”的某些官员大逆不道的贪腐行为,改天这就会影响到你的生活,实实在在地“坑爹”一把。
由此可知,古人所说的“齐家”和“治国”其实是内理相同的。一国之事其实也如一家之事,官员是“子”,我们每个人为“父”,负有教之督之的责任和义务。教得严,督得紧,此子既为“孝子”,衣食父母们的日子就好过一些。懒得教,疲于督,难免会产生一些“孽子”,不但要吃亏倒霉,保不齐还要被连累。
所以我们每个人要有为人父的责任感,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拥有主人翁意识,让自己成为一个参与者,而非旁观者。只有这样,才会真正形成反腐的汪洋大海,打出肃贪的人民战争。对那些贪食民脂民膏的“孽子”大义灭亲,对那些心怀百姓的“孝子”加以重用,不论从组织角度来说,还是从干群角度来说,这都是一个“父亲”应该做也必须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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