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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广玉:七部门拿违建没辙,病根在哪儿
//www.workercn.cn2015-10-15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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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利星国际广场小区某号楼一住户,在大门外加装了一扇防盗门,将公共楼道圈进自己家里。邻居唐阿姨先后到物业、居委会、街道、派出所、区房管局、区拆违办等7个部门投诉反映,但1个半月后防盗门的事情依然没有解决。(10月14日新闻晨报)

  对这个占用公共楼道的违建防盗门,从其搭建开始,7个部门有人取证,有人组织调解,并非无所作为。问题是,这些部门的作为统统打了水漂,违建不但在他们眼皮底下建起来了,而且难以拆掉。究其原因,不在于这些部门无所作为,而是他们没有跳出“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窠臼,只知做好分内事,将履职变成了卸责。

  当地居委会上门沟通,小区物业下发“整改通知书”,民警出警,街道说此事需区房管局处理,区房管局上门取证说他们没有强拆权,有强拆权的区拆违办说他们管的是住宅大楼门洞外的违建——从这里不难看出,各部门想的只是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至于他人的瓦上霜以及问题能否解决,则不在考量范围内。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规定,拆违实施部门发现违法建筑或接到相关报告,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应当立即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对于拆除违法建筑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该市明确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物本体内违法建筑的拆除。按此规定,拆除楼道中的违建门,是区房管局的职责所在。如果认为此事应由拆违办处理,也该由他们移送。同样,拆违办将此事移交房管局处理,而不是让投诉人唐阿姨奔波。按照上述规定,街道、公安等部门,均需履行配合或协助拆违实施部门做好违法建筑拆除的义务。

  可以说,尽管看上去履职了,仍是一种不折不扣的假作为,和不作为一样要不得,而且更可怕。因为对不作为,群众一眼就能看穿,可以通过相关途径进行投诉反映,相关部门也可以予以究责,督促其改进工作作风;而假作为却容易瞒天过海,不仅增加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的惰性,还会让问题越积越大,增添群众的怨气。

  因此,拆除这道违建门,既需要职能部门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切实为民解决难题,决不能履职无效也完事;更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在督促查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作为的同时,查查推卸责任的假作为,以履职实效倒逼他们真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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