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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主席习近平日前出席2015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就减贫发展阐明中国立场。习近平明确提出,中国将在5年内使现有标准下7000多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要实现此计划,最根本的举措就是实施精准扶贫方略,“找到‘贫根’,对症下药,靶向治疗”。
在即将召开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讨论并制订“十三五”规划的当口,再提精准扶贫显然意义不凡。“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冲刺期,2020年能否如愿达成既定目标,成败“在此一搏”。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没有一个地区、一名群众“掉队”。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此刻更显形势逼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逾7亿人摘掉贫困帽子,亦走出一条“中国式扶贫”道路。同7个亿相比,7000万看上去不是大数。但恰恰是这最后的7000多万贫困人口的脱贫,是最最难啃的“硬骨头”。其难度既在于持续的努力减贫后,留下的扶贫地区和对象底子最薄、条件最差,需要扶贫资源的持续加大投入;也因为社会环境的逐年变迁、方方面面利益关系的相互影响,使扶贫资源的使用效率面临越来越高的要求。
扶贫开发本身是一项繁重的工程;比之一般的公共财政开支,扶贫资金的数额、特别是其相对被扶贫地区的意义,也更显重大和特殊。对贫困地区而言,扶贫资金、项目、政策,甚至一顶“贫困县”的帽子,都可能意味着极其可观的资源。在这样的语境下,扶贫开发的各项措施是否对症下药,资金使用是否精准到位,扶贫对象是否界定合理,非但关乎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率,更关乎基本的社会公平。
就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召开前夕,广西马山县连续多年“富人装贫”被曝光,引发舆论轩然大波。根据审计署发布的公告,马山县违规认定了3119名扶贫对象。其中,343名财政供养人员,2454人购买了2645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如此玩弄扶贫资金,“精准扶贫”显然被当成摆设。有舆论直斥这是“丧尽天良”,但在个人“丧尽天良”之余,扶贫制度亦凸显出各种漏洞。据媒体赴马山县调查了解,一些收入超标准的人员瞒报收入,一些地方并未严格按照收入标准来认定贫困户,而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同时存在审核不到位等问题。正是制度本身留下的弹性空间,加上执行过程中的徇私舞弊,扶贫资金被“富人”占据,以致形成“劫贫济富”。
这种“劫贫济富”,甚至“以贫为荣”,其实也不是马山的特例。早先多个地方频频曝出扶贫资金被用来建造政府机关楼堂馆所,一些扶贫款项被各级政府层层截留,更有某县把列入“国家级贫困县”视作“特大喜讯”广而告之。乱象背后追根溯源,除了部分官员极度扭曲的政绩观外,多少也与扶贫相关制度约束失之于软有关。
在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上,习近平就精准扶贫提出了六项具体内涵: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要实现这“六个精准”,需要对症下药、精准滴灌、靶向治疗,不搞大水漫灌、走马观花、大而化之。这是开展扶贫工作的重要方法论。而要让“六个精准”不折不扣地予以实现,同样有赖于精准而严格的制度约束。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些针对扶贫开发的监督和约束,应比一般性的制度更细、更严,甚至具有某种“优先权”。例如马山等地暴露的扶贫乱象,已经不是扶贫帮困的“技术性问题”,而直接构成腐败。解决此类问题,也就必须彻查背后的腐败根基。只有以治腐的方法根治根源,“精准扶贫”才可能不成摆设。
另一方面,落实“精准扶贫”理念,也需要更为严密的日常监督。既然扶贫资金和资源具有特殊性,对其日常使用的监管就应当较一般更严。任何一笔资金的发放、流向和效果,都应当接受严格的全过程审核,以从源头上杜绝滥用的可能。毕竟,一旦有限资源的滥用既成事实,再要追回“精准扶贫”的效果,难免为时已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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