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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东省出现公务员下海现象。比如现年72岁的叶澄海,为广东省五华县华城镇人,曾任深圳市副市长、广东省委常委,1985年辞职下海,是我国最早下海的高官之一,现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新闻网10月22日)
伴随着“下海”热潮,官员辞职改行做商人早已不是什么大新闻,而其中更是不乏功成名就者。像新闻中提到的这位叶澄海,做得了市长管得了公司,真不知又让多少人心生艳羡。
不能否认,就实现个人抱负而言,那些弃官从商的公务人员,无疑抓住了社会发展的良机,为施展个人才华找到了一片新天地。此外,他们所创办的各类公司企业也吸收了大量管理技术人才,为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贡献了力量。由此看来,“官员下海经商”似乎是大有裨益。
然而笔者认为,辞职下海弃政经商须理性看待,虽成就一批企业家,但却不值得大力宣传提倡。首先,官员之所以能果断抓住机遇,与其在政府机关工作这一平台”不无关系。常常站在决策者的角度处理问题,势必会对游戏规则了如指掌,在参与竞争时也会游刃有余。换言之,他们借助公共权力拓宽了视野,却没能用之于民,纵是合理合法,亦难免有辜负民众之嫌。
其次,大部分官员在离职下海之后,其在政府领域的人脉关系,参与制定的一些政策信息却并未“人走茶凉”。这些空子难免为一些不法官员所用,在冲破道德法律底线同时,也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此外,倘若“经商热”引发公务人员“下海潮”,不仅会加重了政府机关中“追名逐利”扭曲价值观,使那些本应服务群众的公务人员想方设法地去赚钱,“向钱看”更是彻底背离“执政为民”的初衷。
为商图利,为官爱民。从商人追求财富的视角去看待公务人员不免一些狭隘,如此的角色转换也显然有悖于行业与道德的要求。我们不反对官员自由选择职业,但是也不鼓励官员下海经商。作为政府公务人员,既然身处干部岗位,淡泊名利、勤政为民才更能凸显其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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