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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宅子所在地政府——浙江省绍兴市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规划,这场把何氏祖宅夷为平地的大拆除,是为了“有效保护”:政府计划拆除现有“杂乱的建筑”,在原址上重建一个“绍兴古代抗倭第一城”。 “老房子躲过了潮灾,也躲过了抗战和‘文革’。几百年历史了,怎么说拆就拆了呢?”绍兴市斗门镇三江村78岁的何景成摇摇头。(11月11日《中国青年报》)
一边是有关文物专家鉴定为具有“不可多得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工艺美术价值”,一边是当地文物部门定性为“杂乱的建筑”,再一次,“拆迁式保护”成立为破坏的理由。拆旧建新的“绍兴古代抗倭第一城”,依然延续着诸多地方“再造一个新城”的路径,而那些不可复制的古建筑却在轰鸣的推土机中成为废墟。据2012年8月公布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近30年来,全国消失的4万多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一半以上毁于各类建设活动。目前看来,这一趋势依然没有缓解。相关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平均每天消失300个自然村。
当某天我们看看周边会发现,除了现代化的钢筋水泥,就是千篇一律的仿古建筑,这恐怕才是中国文物保护的悲哀。古建筑在岁月的侵蚀下,难免呈现出破坏萧条之状,然而从古文物和古建筑的不可复制性来看,恰是这样的破坏才更具有价值。更重要的是,从文化的传承而言,文物的保护本身就要求,在保持其原样的同时,通过抢救式维修和常态化维护,让其在岁月的河流中依然呈现出其最初的样子。而不是任其破败,甚至将其视为“杂乱建筑”一拆了之,而按照现代人的想当然去进行还原,为“拆迁式保护”寻找合理的借口。
究意是不可多得,还是杂乱建筑,对文物的态度如何,其结果也就截然相反。以“不可多得”的敬畏之心去面对,就会对文物善加保护,并让一切建设和拆迁都围绕着保护文章来做;以“杂乱建筑”的姿态去面对,那么就必然会暴殄天物。把本属于可以保护的文物,当成“杂乱建筑”进行处理,这样的反差与颠倒,自然也会加速古建筑的消失,古村落的消亡。
时下,文物保护本来就力度偏弱,文保部门的地位也偏低,文物保护单位若不能秉持专业精神,对文物的价值进行客观的评价,那么很多珍贵的文物就难以得到有效的保护,“文脉”的断裂就几乎难以避免。尽管文物破坏和消失在不断加速,然而“谁来保护文物”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答。从“不可多得”到“杂乱建筑”,自然不是一步之遥而是千差万别。更重要的是,当专业的文保部门若是出现了操守上的问题,那么又靠什么来进行纠偏与矫正?是不是要像死刑复核那样,应设定一个第三方评审机构,或者由更高级别的文保部门来进行鉴别?抑或在责任的追究上也应实施“终生制”,并以此达到责权利的统一?如此,才不会有“不可多得”的文物,最终落得“杂乱建筑”的境地。
一座老房子,躲过了潮灾,也躲过了抗战和“文革”,几百年历史都安然无恙,却在盛世惨遭被拆的命运,令人不免悲从中来。为了短视的政绩和既得的利益,而对如此珍贵的文物随意摧毁和任意建造,传统文化的底线在哪,民族精神的灵魂在哪,公共管理的操守与价值又在什么地方?而这,又算不算对过去的背叛,对历史的遗忘,对先辈的亵渎?一个国家和民族,若连最具底蕴的文物古迹都无以保护,又靠什么去延续自身的历史与文明?(堂吉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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