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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先是柳州市长落水死亡、随即恩施财政局长跳楼死亡。没想到,11月9日上午11时左右,吉林省蛟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郝壮,自市公安局第6层办公室坠亡。蛟河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件系意外事故,郝壮是在擦玻璃时失足坠亡。当时他的秘书也在办公室,“摔下去的时候过去拉已经拉不住了”。而郝壮遗体已于11日火化。截至目前,类似的新闻确实已经不少了。
相比其他官员死亡的非正常性,“擦玻璃时意外失足坠亡”,这样的说法甫一上网就引发了网民的质疑。网友的质疑大致有三:其一,按照正常的官场逻辑,秘书在场的情况下,何需局长“亲自擦玻璃”?这样的活应该有专门的清理人员做。其二,现在即将入冬,东北更是天寒地冻、滴水成冰,这样的天气怎么会擦玻璃?其三,如果死亡原因只是“擦玻璃时失足坠亡”,那么,这名局长应该属于“因公殉职”。这对一名因公殉职的“市委常委”级别的领导来说,丧事何至于会办得如此匆忙?综合来看,以上几点,似乎都有些不符合常理。
从以往的许多案例来看,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背后,并非一定都有什么“猫腻”。因此,局长当然可能因“擦玻璃”而“意外失足坠亡”,但是,这样的新闻敏感而又不可回避。当天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这是围观的人都关注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相关的视频监控资料、尸检鉴定报告、在场秘书的证词等,是不是需要向公众交代一下?
一位政府要员的非正常死亡事件,决不只是一件只属于官员自身的私事,同时也是一件公众有权充分了解知情的公事。因此,无论相关官员的具体死亡原因是什么、是否涉嫌其他内幕隐情,都应该尽可能地充分公开相关信息,给公众一个“交代”。而从官员自身以及政府本身的角度,这种对官员非正常死亡信息的充分公开,实际上同样也是十分必要的,哪怕事实真相就是“擦玻璃失足坠亡”,也应该让公众看到更多信息。这不仅有利于还那些真正意外死亡官员一个清白,也有利于维护当地政府的公信力。否则,舆论猜来猜去,阴谋论的市场就会扩张,这样更不利于事件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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