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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媒体和公众继续关注“南航急救门”,相关报道和评论都集中到同一个问题上:航班和地面救护各自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在关键时刻互相推诿,谁也不肯为急病乘客多做一点?
所谓“多做一点”,就是多负一点责任。用责任观来考量,我们不难发现,这件事情和以往常见的推诿责任现象没有什么区别,这不是一个偶然、孤立的事件。一些业内人士和专家认为航空公司与地面救护的权责界限需要厘清,这当然是必要的,但同时我们也看到,权责界限清楚的地方,相关各方照样在推诿责任。
以“降落后50分钟才开舱门”为例,南航先是解释说塔台没有指令,后来说飞机刹车系统故障,不能滑行到停机位,所以不能打开舱门。但空管专家指出:有特殊情况,可以向机场提出要求,机场在协调好其他航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未到停机位可以开舱门。但是,要协调航班,涉及到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机场的各个部门,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航空公司或机场愿意为一个普通乘客这样做吗?这样做对他们有好处吗?不做会有什么坏处吗?即使是危在旦夕,那也是你危在旦夕,你的死活与我的利益、前程无关。这是不用复杂的思考和推理就能做出选择的。
在一些部门、行业或单位,什么时候多做一点、并争取做到最好,什么时候少做或是不做,不是取决于职业伦理,更不是公共利益,也不是行业内部各种形诸文字的“显规则”,不是挂在墙上或网站上的各种承诺、规则,而是各种各样的潜规则。“潜规则”是个大概念,它还有许多具体的“细则”,视不同情况而采用。一般来说,谁对我最有利,对谁就最负责,这时,比刹车系统故障严重一百倍的困难,都不是问题了;有能力损害我的,同样要伺候好,要化敌为友,变害为利,到时候为我所用。有了强大的利益同盟,对我既无好处也无威胁的,就可以无视了。“有点理想的记者”张先生就被视为这样的人。
当一个行业或单位形成这种“责任模式”即有选择的负责的时候,其内部人都会心照不宣地循其行事。这时候生活会显露其荒谬的一面:大家都不负责任的时候,不会有人受到惩处,即无须为“不负责任”负责,如果谁出来负责,“多做一点”,他就违逆了不负责任的大多数,他就成了对内部人不负责的人,他要为此付出代价。达到这种水平,潜规则就成为每个内部人的习惯,最终积淀成为一种文化。文化是深入骨髓的东西,改起来很难。所以,南航一面向“有点理想的记者”张先生道歉,一面还在为自己辩解,同时还在跟机场方面互相推诿:到底应该由谁抬病人下飞机?
这个事件让我们看到潜规则的可怕:它让人们的精力消耗在最基本、最起码的生存保障上,感受不到生活的美好与生命的珍贵。潜规则迫使人为了最基本的生存放弃自尊,放弃精神高贵的可能,蝇营狗苟,鼠目寸光,心灵不能自由呼吸。站在国家利益的立场看,国民的创造、创新精神被抑制,既不利于参与国际竞争,也有损国家体面。要减少南航事件一类的负面事件,除了完善各种具体规则,根本性的解决,还要改造文化和改造社会结构并重。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要有这样的耐心:在这个过程完成之前,南航事件之类的事还会不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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