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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上旬,一则《永州最牛村规民约》的网帖被网友疯传。湖南永州零陵区塘边村一段近1.5公里的普通村级路,财政各项补贴39.25万元,还强行向村民摊派集资51.6万元,总造价共90.85万元,平均每公里造价60.57万元。这几乎成了最昂贵的村级公路。更奇葩的是,村规民约对没交足集资款的村民实施扣车、禁止婚丧通行。乡镇主要领导竟然赞同村委会的做法。近日,永州市委督查室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塘边村修路款是否存在贪腐问题,市委督查室将继续督促追查。(11月30日《三湘都市报》)
“村民不交修路款,对其家里的红白喜事进行封堵,拦截其家族和亲友车辆不准进村”,“凡是已集资村民谁都有权拦截未参与者的车辆通行,村里及管理委员会将全力支持,造成一切后果村里集体负责”。显然,“最牛村规”背后,展现的是规则制定者的戾气冲天,和村民一双双无奈的眼睛。
村干部不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制定“最牛村规”,并以此要挟村民,表面看是村干部霸道,而实际上问题却出在监管层面。新闻中一个细节值得玩味,当村民因未交集资款被“不准出村”后,面对群众的报警,派出所长以“没有伤情,不属我管辖范围”为由离开。而镇党委书记也对强制集资修路,以“农村工作不好做,不这么集资,路就修不起来”,表示理解。显然,正是这些纵容和理解,造就了“最牛村规”的嚣张。
事实上,相关部门的纵容,是对政策的“视而不见”。国办发〔2007〕4号文件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筹资筹劳纳入村级财务公开内容,并对所筹集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筹集额严格实行上限控制,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5元。”可塘边村每人1000元集资,且总造价共90.85万元的“天价乡村路”,未免差的太多了吧!
可见,“最牛村规”背后是监管的失范。由于部分乡镇干部对村民自治理解不深、不透,造成一个村庄管理大撒把。只要能完成乡镇的既定目标,村干部不论采取什么手段,政府机关都不会干涉。于是,一些能够“镇得住”村民的干部,即便在手段上违法违规,也会被认为是能干事、会干事,受到重用。这是导致此类“最牛村规”闹剧上演的主要原因。
相信随着公众的关注,“最牛村规”制定者和执行者,最终会受到相应处理。但比消灭“最牛村规”更重要的是,整治其背后的监管失范。否则,难免会有效仿者产生。而放在更高层面,相关主管部门也该反思:在村民自治制度中,上级部门应该站在哪、管到哪,才是村民自治与政府管理的最佳契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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