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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女在山东枣庄薛城区高铁高架桥附近“车震”,随后身着特警制服的几名人员盘问调查的视频流传。因管理形式粗暴,引起网友热议。12月22日,薛城区公安分局对此发出通报,陈述事件经过,称涉事人员为辅警,目前已被拘留。(12月23日《齐鲁晚报》)
这一条所谓车震的“秒拍”被疯传,流布出去的卖点,无非是“香艳”与“出糗”四字。不过,挺有意思的是,这一回,民众的低级趣味并未被全盘激活,似乎关注绯闻细节的也不多,反倒是不少声音在高分贝地诘问,“什么时候特警也分管车震了?”
这当然是个误会。辅警以执法者的姿态玩了回“角色扮演”,原以为视频一出,人性中的窥私欲被放大,强势者欺辱弱势者的情节被消费,围观者的快意就会遮蔽正义的冲动。事实上,公共舆论一旦丧失理性,确实也容易以道德洁癖的姿态践踏隐私,站在所谓的制高点上耍威风。此前的诸多“艳照门”、“×震门”,程序正义的追问往往赶不上猎奇点击的狂欢——该反思与追问的被轻佻放过,而该悲悯与尊重的被无辜重责。遗憾的是,辅警查“车震”事件发生在全面法治的背景下,与法相关的“腐”字刚刚获评2015年度汉字,因此,个人私隐与公权界限敏感而醒目,合法性与合理性质疑更是一呼百应。
辅警查“车震”,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私密空间的“车震”行为,就算扯上道德关系,也一样不违法。法无禁止即自由,除非现场多人围观或影响恶劣,当事人才可能被治安处罚。换言之,“车震族”的隐私同样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不打马赛克、赤裸裸传播细节内容,不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更涉嫌侵犯个人隐私。肇事者除了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需要履行民事赔偿。当然,执法部门恶意流出不雅视频,性质与影响更为恶劣,罚单恐怕更不能绵柔。
其次,且不谈执法对象在没有明显抗法并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情况下,被粗暴执法并带回警局,仅仅是“协警”身份,就涉嫌非法执法。因为从理论上说,根据《人民警察法》等规定,与正式警察相比,协警不仅没有编制,属于聘用制的社会人员,同时也不是合法的执法主体,不具备执法权,更不能单独强制执法。换言之,其必须在在编民警的带领下开展各项工作,在涉及需依法定职权才能完成的任务时,只能由在编民警完成,协警仅起辅助作用。说得再直白一点,协警就是警察里的“临时工”。当然,我们有必要问得更深入一些:既然“辅警张某某、程某某等4人已被依法拘留”,那么,他们对“车震”的执法行为,算不算违法的“单独执法”?此外,从逻辑上说,该与他们一起出现在执法现场的正式警察去哪儿了?这些核心问题,拷问着行政部门的管理素养与常态作为。
值得肯定的是,地方部门查究迅速,既让公众看到了执法边界与权利威严,同时也提醒大家,在私媒体越来越频密的时代,恶意围观他人隐私,终究要承担法律后果。但愿执法者都能珍视作为公器的摄像头,更但愿规范执法、依法执法的底线不会轻易被突破。(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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