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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为污染企业出具虚假环保证明是典型的违法滥用权力,自毁信誉,严重透支政府公信力
近日,国家环保部通报陕西省礼泉县政府为一家大型水泥企业落户出具虚假环保证明,要求对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坚决查处和问责,并尽快完成建设项目周边居民的搬迁任务(2月16日《华商报》)。
据了解,2009年5月,礼泉县引进一家大型水泥企业,陕西省环保厅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确定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600米,600米内的五个村庄253户1199人需要全部搬迁安置。为了使水泥厂尽快落户、投产,县政府先后3次向省环保厅出具承诺函及虚假文件,“证明”已经全部完成搬迁任务,致使水泥厂于2012年5月28日拿到“准产证”,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经举报,2015年12月,环保厅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仅有72户居民搬迁,181户仍住在原地,没有搬迁。
水泥厂是污染大户,这家企业开工建设至今近七年时间,投产已经三年多,仍有一百八十多户居民与污染朝夕相处,忍受污染的戕害。据村民反映,距离生产线最近的住户不足百米,轰鸣的机器声让他们不堪其扰,强烈的震动甚至将房子震裂,工厂废水直排农田,几年来,村民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投诉,虽然得到的答复是让他们搬迁,但一直没有结果。
县发改局官员对此回应说,礼泉县经济比较落后,能有这么一家大型企业愿意来,对县域经济发展是非常重要的,为了让项目尽快落户就出具了那些文件。很显然,这是典型的招商引资“饥饿症”,为了方便污染企业,一些地方政府欺上瞒下,漠视和牺牲村民的健康权益,实乃很不明智的行为。
县政府为污染企业出具虚假环保证明是典型的违法滥用权力,自毁信誉,严重透支政府公信力,同时,也严重损害了村民的健康权与切身利益。很明显,居民搬迁需要费用和补偿,当地政府为了省钱,只安排不到三分之一的住户搬迁,可见在政府利益的天平上,污染企业对当地经济及财税的贡献远超过居民的身体健康,利益“大肥肉”不能不大快朵颐,居民健康则可以坐视不管。但从长远看,假证明解决不了县政府谋求发展的真问题。
礼泉县环保造假是一面镜子,不仅照出了政府的乱作为,而且也折射出环评中的官僚主义。上级环保部门仅凭县政府一纸假文件,就认定253户全部搬迁完毕,通过企业环保竣工验收。如果环保厅专家亲自到民间走一走、看一看,或搞点微服私访,也许早就捅破了造假“西洋景”,这一丑闻不至于被隐藏了几年时间才浮出水面。有鉴于此,对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不应该只听汇报、审阅材料,更需要到实地调查研究,听取民意,才能获取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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