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人的爱国方式是不是也应该变了呢?毕竟,除了“抵制某货”,我们还有更高的法治价值需要用心维护
以南海仲裁案为导火索,包括湖南长沙、郴州,浙江杭州、浦江,江苏扬州、连云港、泗洪,山东临沂、安徽滁州、广德、宁国等地,全国至少11个地方发生了抵制肯德基事件。而随着抵制活动的蔓延,“爱国”也成了一个撕裂社会共识的关键词,有关“卖国贼”和“爱国贼”的口水战不断升级。
当然,这场口水战争带来的不是爱国的问题,而是爱国的方式问题。有人对各地抵制肯德基的行为给了两个字的评价:“太low”,不得不说,这样的评价还是很到位的。
爱国是一种情怀,内在表现为人类崇高的精神,外在表现为在国家民族需要时的献身与自我牺牲。而当下一些地方所谓的“抵制”行动则更像是一场表演,甚至是借机闹事,动辄攻击谩骂、骚扰他人、打砸商家,更有一些人混入其中,借机大搞营销、炒作。之所以说这种表演低级,因为它是反智的,在自己的家里搞事,砸自己人的店,欺负自己的同胞,算哪门子爱国?而比反智更糟糕的是,这种表演是反法治的。
法治是当今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也是全民的基础性共识,而人类社会之所以需要法治无外乎两个目的:一是为了秩序,二是为了权利。回首这几年,一旦爱国从崇高的精神沦成一种非理性的表演、闹事,就一定会付出牺牲社会秩序、牺牲他人权利的沉重代价。
法治社会,秩序是基础,而非理性爱国首先挑战的是社会秩序。从2008年奥运会法国火炬传递触动的打砸家乐福事件,到中日钓鱼岛争端引发的打砸日系车风波,再到今天一些人搞的抵制肯德基行动,每次都会造成公私财产损失,每次都会带来冲突暴力,每次都需要执法机关现场维持秩序。在几年前打砸日系车的行动中,西安一位车主就被打成重伤,而打人者原本是一个老实本分的年轻人,就是因为在现场受到了那种非理性、无秩序的混乱情绪影响,一时冲动才做出他平时绝对做不出来的事情。
再说权利,在法治社会中,权利是神圣的。每一个人都有权在合法范围内做自己想做的事情,都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做合法自由的选择,即使以爱国的名义也不能干涉别人的自由。同时,每一个商家也都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法自由的经营活动,即使高举爱国的大旗也不能剥夺商家的合法经营权。当以爱国的名义“抵制某货”从公民个人的自愿变成对他人的强制,变成对商家的破坏行为时,这种“爱国”就已经越过了法治的底线,变成了反法治的恶行。
历史上看,中国人的爱国运动几乎贯穿了中国整个近现代史,从1840年中国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开始,中国人的爱国情绪就在迅速滋长,五四运动更是把国人的爱国精神推到了新的高度,可以说,爱国是历史留给国人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但需要强调的是,爱国重在精神而不是形式。也许是历史的原因吧,总有一些人要把爱国与“抵制某货”联系在一起,“抵制某货”好像成了爱国的标配。
今天,穿越历史的长河,我们已经走进了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时代在变,互联网让沟通无处不在;世界在变,地球村让各国结成了命运共同体;中国也在变,作为综合国力世界第二的强国,我们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从来没有这么近,我们有足够的自信、足够的力量、足够的智慧来应对国际国内的各种挑战、各种争议和各种冲突。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国人的爱国方式是不是也应该变了呢?毕竟,除了“抵制某货”,我们还有更高的法治价值需要用心维护。
五四运动让国人认识了“德先生”和“赛先生”,而今天我们的爱国还要再加上一个“法先生”。因为只有加上“法先生”,才能让今天的中国更强盛,中华民族的精神更强大。
东莞扫黄争议应回归法治共识 2014-02-17 |
刘 勋:呼死买家是损人不利己 2014-06-19 |
法制日报:对暴恐犯罪必须零容忍 2014-06-23 |
游 伟:力排权力干扰,确立司法公信 2014-11-06 |
张 媛:引领改革推动发展形成立法新常态 2015-02-26 |
检察日报:道德标准“硬”起来,选拔的干部... 2015-04-28 |
潘洪其:完善司法责任制没有“捷径” 2015-09-29 |
把法治作为基本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 2016-03-08 |
别让网络狂欢伤害法治尊严 2016-06-22 |
抵制不是爱国的最佳选择 2016-07-20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